03.06 泉州:男子假借賣口罩實施詐騙 涉案5萬多元被判刑

《男子假借賣口罩實施詐騙》追蹤

鯉城法院宣判一起口罩詐騙案

臺海網3月7日訊 據泉州網報道 在舉國上下齊心抗疫之時,單某朱卻以賣口罩為名,實施詐騙。昨日上午,鯉城法院依法通過遠程視頻形式審理該起口罩詐騙案,以詐騙罪當庭判處被告人單某朱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當前正處於新冠肺炎防控關鍵時期,為嚴格貫徹有關疫情防控要求,這次視頻庭審依託“智慧庭審”平臺,法官、公訴人、被告人分別在法院、檢察院、看守所,進行視頻“無接觸”開庭。整個庭審程序嚴格按照刑事訴訟程序依法進行,不簡化、不應付,既減少訴訟參與人感染病毒的風險,也切實保障被告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鯉城法院審理查明,今年1月29日至2月1日,單某朱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口罩緊缺之機,在沒有N95防護口罩等貨源情況下,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銷售口罩虛假信息,先後騙取汪某等四人錢款合計54920元。收到轉賬後,單某朱以各種理由拖延、不回信息,並將騙取的錢款用於網絡賭博。2月2日,單某朱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單某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銷售口罩的名義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單某朱在全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假借銷售口罩名義多次實施詐騙,影響惡劣,且繫累犯,應依法嚴懲。

據此,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單某朱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責令其退出賬款,賠償給各被害人。

據悉,該案從法院受理到當庭宣判僅用時3天,體現了鯉城法院依法從快懲治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信心和決心。下一步,該院將繼續貫徹“從嚴從快”的懲治方針,持續精準有力打擊各類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社會安定有序。(記者 黃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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