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成功是有證書的,需要去領取。
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商標註冊證。
委託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商標註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註冊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註冊號及商標註冊公告期號;
註冊人蓋章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複印件;
註冊人出具的介紹信或委託書;
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註冊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出具的核準商標轉讓證明。
(二)註冊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註冊號及商標註冊公告期號;
註冊人自己領取的,須提交身份證及複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經註冊人簽字確認的身份證複印件、委託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註冊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出具的核準商標轉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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