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你知道嗎?居住證積分不是一成不變的……

【案例】你知道吗?居住证积分不是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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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張先生在上海一家公司從事業務銷售崗位。2017年3月向單位申請居住證積分辦理。當時的積分組成如下:

1980年出生,年齡分為30分,

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的,積50分。

張先生目前還在繼續進修成人教育本科,將於2019年6月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張先生諮詢拿到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後是否可以用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辦理居住證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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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可積90分。故張先生在續辦積分申請時可以更換學歷材料,通過學歷學位的教育經歷背景核實後,用年齡、學歷可直接積滿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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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睛:

居住證積分並非一成不變的,持證人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積分的,應當委託用人單位向註冊地區人才服務中心提交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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