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居住證
大家可能都覺得不重要
可是對於外來人口來說
居住證就好比“身份證”
不需要它的時候放著沒用
需要用到它的時候
沒有的話就會寸步難行
而居住證的辦理、核發是需要時間的
如果想投機取巧偽造相關手續
到公安機關騙領居住證
等待你的將會是處罰
近日
康巴什一女子為申請公租房
上演了一場騙領“居住證”鬧劇
簡要案情
2018年9月11日,在哈巴格希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的斯某,引起了社區民警的注意,因其所提供的資料與實際不相符,民警提出質疑後,斯某反而糾纏質問:“我帶的資料都符合要求,為什麼不給我辦?你說我哪個資料不行?怎麼這麼為難辦事的?”。
針對這一情況,民警對斯某提供的資料進行進一步核查,發現斯某並不在康巴什居住,因申請公租房需要,便找好友徐某幫忙偽造了房屋租賃合同,欺騙社區工作人員開具了居住證明,後到哈巴格希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通過調查,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康巴什公安分局依法給予斯某罰款二百元的行政處罰,並對其持有的虛假證明材料予以收繳。
問題來了
康巴什居住證的正確申領方法是什麼?
【一圖看懂】康巴什居住證如何申領
聽說你找不到居住證辦理地點?
給你來個特寫
法律條款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住證;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住證;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住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住證;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住證。
偽造、變造的居住證和騙領的居住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再次提醒廣大非康巴什區戶籍市民
提前辦證
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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