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居住证
大家可能都觉得不重要
可是对于外来人口来说
居住证就好比“身份证”
不需要它的时候放着没用
需要用到它的时候
没有的话就会寸步难行
而居住证的办理、核发是需要时间的
如果想投机取巧伪造相关手续
到公安机关骗领居住证
等待你的将会是处罚
近日
康巴什一女子为申请公租房
上演了一场骗领“居住证”闹剧
简要案情
2018年9月11日,在哈巴格希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斯某,引起了社区民警的注意,因其所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相符,民警提出质疑后,斯某反而纠缠质问:“我带的资料都符合要求,为什么不给我办?你说我哪个资料不行?怎么这么为难办事的?”。
针对这一情况,民警对斯某提供的资料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斯某并不在康巴什居住,因申请公租房需要,便找好友徐某帮忙伪造了房屋租赁合同,欺骗社区工作人员开具了居住证明,后到哈巴格希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通过调查,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康巴什公安分局依法给予斯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持有的虚假证明材料予以收缴。
问题来了
康巴什居住证的正确申领方法是什么?
【一图看懂】康巴什居住证如何申领
听说你找不到居住证办理地点?
给你来个特写
法律条款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
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再次提醒广大非康巴什区户籍市民
提前办证
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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