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執行案件一波三折 千里執行終了結

近日,和縣法院鄭蒲港新區法庭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判決生效拒不履行 強制執行抵押物

原告趙某與被告胡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和縣法院依趙某的申請,依法對胡某名下的位於北京豐臺區的一套住宅房屋(借款抵押物)採取保全措施。判決後,因胡某未能履行判決書確定的250萬元本金及利息的還款義務,趙某於2017年9月份申請強制執行,並要求法院強制執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趙某對胡某提供的抵押物(北京豐臺區某住宅房屋)享有優先受償權”。

當抵押權遇到優先處置權

執行案件受理後,鄭蒲港新區法庭依法向胡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以及限制高消費令,並著手對胡某名下用於抵押的住宅房屋進行拍賣。由於該抵押房產已被北京市某區法院首先查封,要對房屋進行相關處置,必須由該區法院將房產移送和縣法院執行。為儘快落實房屋拍賣、解封等手續,執行法官決定立即趕赴北京與該區法院進行協調,最終得到該區法院的積極配合,房屋得以拍賣成功。

成功拍賣卻不搬離 法院執行強制清場

2018年3月底,為協助買受人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儘快落實房產交付等相關事項,執行法官再次趕赴北京辦理相關手續。房產過戶後,房屋卻被人佔用,佔用人以房屋在租賃期為由拒不搬離,交付一時成了問題。面對此種情況,執行法官審慎對待,一方面要求佔用人提供租賃合同原件以供查看,另一方面向其說明該租賃關係在法院查封后才形成,法院可依法裁定去除租賃權,解除租房者對房屋的佔有,並希望其換位思考下買受人的心情。

當天下午五點多,經過三個小時的努力,房屋終於被騰空,買受人如願拿到房屋鑰匙,法官們也長舒一口氣,至此該案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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