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坐鎮 租房「釘子戶」搬家

法官坐镇 租房“钉子户”搬家

自貢網訊(胡仕超 記者 趙永富) 近日,自流井區人民法院執行完畢一起雙方當事人爭議較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法官們頭頂烈日、坐鎮現場,強令案件被執行人宋某搬出了租賃的房屋並交出了鑰匙,申請執行人房東曾某在檢查了房屋後,接過了宋某交出的鑰匙。該案從立案執行到接收房屋,僅僅不到10天時間,曾某對法院工作表示滿意。

據瞭解,宋某長期租賃曾某位於自流井區的一套房屋,雙方行成了不定期租賃合同關係,但都有權利隨時解除合同。因拆遷原因,曾某多次與宋某協商搬家歸還房屋,但都沒有結果,宋某不搬。曾某將宋某訴至法院,法院一審判決宋某搬離房屋,但宋某不服上訴到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中院維持原判。遺憾的是,判決生效後宋某一直佔用房屋、拒絕搬遷。無奈的曾某於7月向自流井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區法院立案後,承辦法官多次與宋某電話聯繫,但宋某均未接聽。為此,法官前往現場查看相關情況。由於宋某租賃曾某的房屋位於待拆遷的老城區,不但交通不便,而且門牌號還缺失,法官只好徒步前往、沿路打聽,最終找到了涉案房屋。 宋某對法院工作人員的到來感到吃驚,承辦人員現場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文書,責令其搬離現場。法官與宋某接觸後,宋辯稱與曾某還存在糾紛,為此拒絕搬離。法官當場向宋某說明這是另一種法律關係以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後果嚴重。隨後幾天,法官兩次到現場查看情況,對宋某釋法明理並張貼搬遷公告。最終在公告要求宋某搬遷最後期限屆滿之日,宋某搬離了房屋並把鑰匙交還給了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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