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巧15073470278
看了前面幾個回答 可能地區不同地方法律也不一樣吧 在我們山東 掛靠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是肯定的 在法律層面絕對繞不開 不管你是否簽有掛靠合同的免責條款 掛靠合同只能證明實際車主擁有車輛的實際所有權 為第三方連帶賠償責任人 只要原告不主張剔除車輛掛靠單位 車輛掛靠單位就會和保險公司及肇事駕駛員一樣同列為第一被告 而掛靠合同的提供只能把原車主列為被告第三人參與連帶賠償 至於超過保險理賠外的金額由被掛靠單位和車主共同承擔 車主如無力承擔 會由其掛靠單位承擔 如掛靠單位拒絕承擔到強制執行階段 會被法院執行局查封公司賬戶 公司部分或全部固定資產(視無法償付的實際金額而定)直至此次判決結果得以完全執行。如果問被掛靠單位的利益如何保證 那隻能再起訴車主和肇事司機了
在此之前我查看過一些資料 都是全國類似案件的判決 有的是判決被掛靠單位賠償車輛掛靠期間的收益部分 其餘由第三人也就是車主賠償 但是車主沒有賠償能力或不夠怎麼辦 難道受害人的權益就無法保障了麼 非也 受害人依舊可以追究其掛靠單位承擔 所以 現在被掛靠單位也不好做 承擔的風險太高了 只不過許多沒遇到過類似事件的掛靠公司沒有警醒 同時很多受害人或其家屬不懂法 造成了許多案件就這麼草草了事 應有的權益無法得到合理的保障
我是源遠流長lx 現任物流公司安全員 日常處理各種交通事故理賠和應訴問題 希望和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交流 不足之處歡迎指正🙏
源遠流長lx
這個是肯定的。
掛靠車輛戶籍應該是掛靠公司的戶籍。無非是車主出錢買車,實際上安全責任主體是掛靠公司。即使車主與掛靠公司簽有合同,但一旦發生事故,掛靠公司肯定會被追責的。現在對於重特大事故倒查制很嚴的。
車主掛靠公司,一般都交有管理費或安全基金。如果發生事故後,掛靠公司有義務協助處理。
如果車主無陪償能力,受害可以起訴車主及掛靠公司,掛靠公司必須墊付陪償。那麼,事故結案後,掛靠公司再起訴車主,要求車主償還墊付的費用。
具體情況就要看雙方的合同情況了。掛靠公司實際上責任也大。一般要求車主保額很高的。
我們這裡曾經碰到過此事,由於掛靠車發生過致人死亡事故,車主當場死亡,最後由掛靠承擔保險剩下部分。連追償都沒有。所以掛靠公司也是風險很高的。
如果事故較大,安檢局還會追加處罰掛靠公司的。
汽車機械事故鑑定
從法律上講,絕對要的,我舉個例子吧,我在雲南,所有危險品運輸車都必須掛在一家公司名下,那怕車是自己出錢買的,每年的靠掛費大概2萬多吧。
去年曾發生過一個案子,一輛危險品運輸車,不知道怎麼回事,衝到對向車道上,撞到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車,小車上一家四口全部遇難,司機沒錢,錢都買車了,現在車廢了,東挪西湊了20多萬,保險買了100萬的,可要賠350萬,差200多萬,都是靠掛公司出的錢,現在靠掛公司統一要求買保險額度為500萬,不買就不給靠掛。
任輝68707309
1.先說答案:掛靠公司當然要付連帶責任。
2.理由:
首先,掛靠關係根本不是什麼合法的法律關係,屬於沒有經營資質的車輛為了規避法律風險或者法律上嚴格的准入條件,人為簽訂的一種合作協議,即掛靠車輛以掛靠公司名義開展業務。但法律並不認可。
其次,掛靠公司和掛靠車輛之間肯定都會簽訂免責條款,但是這種條款只對雙方有效,不能對抗第三人,所以第三方被害人可以要求掛靠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掛靠公司和車輛之間可以依內部協議進行內部追償。
我是真的手工作坊
如果依法辦事,掛靠公司必須承擔責任,畢竟,名義上,車是掛在這個公司名下,屬於公司財產。有朋友說了,免責條款,說實話z這個條款只是公司和實際車主之間的協議,法律依據是這個協議不得對抗第三方,第三方管不著這個協議。舉個栗子,我跟你借了一大筆錢,你當然要找我要帳是不是?然後我告訴你,依據,我這裡有個免責條款,我的賬,玉皇大帝替我還,你找老天爺要帳去吧,你同意嗎?
哥是打醬油的路人甲
法律上講肯定需要的,但是現實中,很多都籤免責合同的,也就是說不籤免責合同人家為啥讓你掛靠呢?掛靠公司估計人道主義賠償還是要的,看事故大小,100w的事故估計賠個10w,5w的事故估計5千!
最怕豬隊友2
你去問問原告,他會告掛靠公司嗎?
小江7629
肯定是掛靠公司負責,且是負全責,至於公司與個人的關係,是另案件的事,與本次事故無關
傾城隨太守
不要,合同有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