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案綁匪要求支付門羅幣,數字貨幣的支付能否取代這些電子支付

近日,挪威富商妻子被綁架,綁匪要求支付門羅幣。

2017年的時候,也曾發生過網絡勒索事件,不過那時候要求的是支付比特幣。

當時的這個事件曾經幫比特幣打了一次廣告,讓很多人認識到了解到了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

我們來看,那為什麼這次要求門羅幣呢?

要知道,綁匪要求數字貨幣做為贖金,主要有兩個因素:一個是要流通量大的,另一個是考慮要安全性好的。

首先門羅幣的流通性比較好,另外就是門羅幣的匿名性,可以讓這筆交易更安全。


綁架案綁匪要求支付門羅幣,數字貨幣的支付能否取代這些電子支付


門羅幣在2016年夏季末期得到了主要的暗網市場AlphaBay的採用。截至目前,Monero市值7億美元,排名加密數字貨幣第13。

數字貨幣做為代替現金的等價交換物

基於這種屬性,目前數字貨幣被大量的使用於全球的暗網交易,規模其實相當龐大。

我們再來看下近期的一些關於支付場景的新聞

近日,佛羅里達州一處豪宅出售,業主接受BTC,ETH,XRP等支付。

巴西一家位於里約熱內盧的連鎖超市OASIS也於近日接受數字貨幣比特幣,BCH和LTC支付。

我們可以看到數字貨幣的應用場景越來越普及,

這幾年,支付寶,微信支付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構建以信任,鏈接為紐帶的支付和生活服務平臺,突破了傳統支付模式,已經實現10億級的鏈接,而傳統的現金、發展多年的ATM機、POS機、銀行卡的使用都在不斷的縮減。

綁架案綁匪要求支付門羅幣,數字貨幣的支付能否取代這些電子支付

可以說,未來是數字支付這個趨勢是毫無疑問的。

但是我們還是要看到,在數字支付領域,會有兩種形式:

綁架案綁匪要求支付門羅幣,數字貨幣的支付能否取代這些電子支付


一種是目前的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它是去中心化的,沒有政府或是實體背書,是由社區共識推動的。

另一種是基於區塊鏈技術,以政府背書,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後者是國家大力發展並會推行的。


綁架案綁匪要求支付門羅幣,數字貨幣的支付能否取代這些電子支付


目前來看,在零售業,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不具備取代微信支付寶等的電子支付。

這些中心化的電子支付,其一是合法化,使用法定貨幣(RMB),其二,它是中心化的,這也有個好處,出錯了,被盜了,可以由中心化的第三方找回。而數字貨幣基於區塊鏈技術,目前則無法實現這一操作。

同時,數字貨幣在轉賬手續費貴,時間長等問題上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另外,使用數字貨幣的人群和商家目前來看還是小眾。

還有一點更重要的問題是,數字貨幣目前價格波動太大,這點也不適合做為零售支付使用。

據PANews消息,原中國銀行副行長、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王永利認為,法幣的數字化是未來發展的必然方向,我國央行推行的法幣數字化是法定貨幣的數字貨和智能化,簡單來說其目標是替代M0;比特幣這類的網絡數字貨幣,最後的定位就是一個網絡的社區幣或者是商圈幣。

它的價值取決於這個網絡社區的覆蓋面、滲透率、活躍度,取決於商圈的價值。幣的價值,決定於商圈的價值,而不是商圈的價值決定幣的價值。

王永利建議現在的從業者“要想一切辦法把你的區塊鏈應用到現實世界裡面,真正能解決現實世界的問題,使它有了廣泛的應用,有活躍度的話,幣才真正有價值。”

目前來說,數字貨幣還是社區幣,商圈幣的範疇,無法取代法定貨幣,它在一些應用場景中具有等價交換物的作用,但是目前還不具有取代支付寶,微信支付這些的可能。

而數字貨幣除了支付屬性外,還有另外的屬性,金融屬性、資產屬性。

目前來說,虛擬貨幣不再只是侷限於社區,而是平行於現實世界的網絡金融空間。

數字貨幣在金融交易場景中,則更有優勢,數字貨幣最有可能成為高效率的工具。

其不但具有資產性質,也具有金融屬性,還具備支付屬性,也就是資產可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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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來說,數字貨幣發展遇到的瓶頸是現在的技術未能支持更大的規模化,同時安全問題也頻發。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加拉德在出席英國央行20週年的活動就指出,如果有朝一日數字貨幣能獲得更安全,更穩定的技術支持,未來虛擬貨幣可能不亞於現在的現有貨幣和貨幣政策。

綁架案綁匪要求支付門羅幣,數字貨幣的支付能否取代這些電子支付

數字貨幣未來能不能取代傳統的貨幣形式,能不能取代新興的電子支付工具成為主要的貨幣形式和主要的支付形式,取決於四個關鍵因素,

一是效率更高,


二是成本更低,


三是具有商業價值的經濟規模,


四是具有社會認可的可信性和安全性。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基於全球的真實需求和社區的共識,比特幣雖然被宣佈死亡幾百次,但是都沒有被滅亡。

未來隨著技術的發展,瓶頸的突破,基於全球社區的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還是有更廣闊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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