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給買社保,要買也是自己繳社保,這樣做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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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用工單位在員工入職的三十天內,必須為其辦理社保手續,單位不為自己辦理的,員工有權進行監督。但是儘管《社保法》實施7年多了,但還是有部分用人單位,出於成本等因素的考慮,就是想出各種理由,拖著不為員工辦理社保,作為弱勢群體的員工,真拿這些企業沒有辦法。

隨著國家法制建設的日益完善,執法力度的不斷加大,我想這類企業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了,作為員工,應該要團結起來,勇敢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為此,提幾點建議供大家參考。

第一,在企業沒有為自己參保前,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自己辦理後,將自己辦理社保繳費原始材料留存好,作為今後維權的依據。畢竟這個失去的是時間成本,今後想補繳也是沒辦法補繳的。

第二,抓緊和單位領導進行協商。依法繳納社保,是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協商必須要進行,如果老闆堅持不妥協、不改正的態度,必須向勞動監察部門和社保部門書面反映。

第三,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給予經濟賠償。按照在單位服務的年限,以及自己辦理社保所繳納的費用等,全部要求單位給予賠償。

第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雖然現在訴訟成本比較高,時間比較長,但為了自身的合法權益,每個人都只有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才能使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付出時間和成本,是完全划算的。

總之,用人單位不給職工辦理社保,要求職工自己辦理社保的行為,是非常不合法的,員工要敢於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幫兄愛唱歌


你好!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屬於嚴重違法行為!

根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應該在員工入職後30天內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保繳納事宜。不繳納社保屬於違法行為!

員工可以向當地社保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由相關部門責令整改。

也可以以單位違法為由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以此為理由辭職,由公司補交社保,支付賠償金。



職場情報站


樓主你好,根據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明確規定,只要企業單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當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實際上購買社保的一個行為已經寫入到法律當中,那麼所在的企業單位不購買社保也就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他屬於一個違法行為。

當然所在的企業單位要求員工自己去購買這個社保,很明顯它是一個違法行為。因為本身企業單位有責任和義務給員工購買社保,並且企業單位應當承擔大部分的繳費比例,這是社會保險法中明確的規定,所以說要求員工自己去購買,首先這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合法的。

因為員工自己購買社保是不能夠同時購買五險的,只能夠選擇其中的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去購買,所以說無形中實際上是損害了員工的一個根本利益。那麼遇到這種情況,我個人建議樓主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介入,要求仲裁處理這個問題,我想都會得到一個妥善的解決。


社保小達人


不合法,法律規定企業應當按時按規定給每一勞動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也是我們常說的5險,有些企業不守法,沒有社會責任,個人利益最大化,不願意給職工交社費,是違法行為,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告他,改正錯誤的行為!


價值與價格的關係


如果你默許了!就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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