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五歲,是做網絡小說創作的,入行接近兩年,目前還不出名,甚至都沒有固定的筆名,只是個混在行業底層的小寫手。
她的網名裡有一個“蘇”字,所以我在這裡稱她為“小蘇”。
小蘇只有十四歲,她是寫作愛好者,能創作網絡小說,能賺到一點點稿費。
小蘇在QQ上創建了一個寫手交流群,前幾天我被她拉進群裡,做了個管理員。
我和小蘇都記不得我們是在什麼時候因為什麼緣由成為QQ好友的了……反正我挺欣賞小蘇的,至少我在十四歲的時候還熊得很,根本寫不了什麼小說。
今天,小蘇在群裡說了一件事兒,讓我很憤怒。
她說,在“隔壁群”裡,遇到了一個年紀大概和我差不多大的猥瑣大叔,據說他還有個正在上小學的兒子。
那個猥瑣大叔很喜歡和未成年的小姑娘聊天,聊熟了,就會問小姑娘要“果照”、要“自拍視頻”。
我很驚訝,立即問小蘇是不是也被那個猥瑣大叔給騷擾了?有沒有吃虧?
小蘇給我的回答是:
“雖然知道是開玩笑。”
“但是我的心裡徹底崩塌了。”
“反正也沒要到。”
“就當是個玩笑。”
說到這裡,我的態度立馬就變了。
這根本不是玩笑!
我很嚴肅的告訴小蘇:
第一,不管你有沒有給那個猥瑣大叔爆果照,他作為一個成年人,向你這麼小的小女孩要果照的行為本身就已經構成騷擾了。
第二,下次再遇到這種事情,千萬不要當做玩笑,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截圖留證並立即報警,接著果斷拉黑他,不要再繼續和他打任何交道。
我還對她說:
“下次遇到這種問小姑娘要過照的變態,請一定報警!謝謝!”
“你自己可以不在乎。”
“就算被要果照了也可以當玩笑。”
“反正你也沒給……”
“這樣……”
“是在縱容犯罪!”
小蘇問我:“可是,就算我報警了,也不一定會有人管啊?”
我給她的回答是:“你所需要做的就是截圖留證,交給警察,至於接下來有沒有人管,那是另外一回事。”
警方絕不可能想要放過任何一個企圖侵害未成年少女的變態。
但警方抓人需要足夠的證據……
我想說的是——如果未成年少女們在網絡上遇到變態的時候都能有意識的截圖留證報警,而不僅僅只是簡單的將變態猥瑣的言行當做是一場玩笑的話,那麼警方就更容易找到並確認那些變態在現實中的真實身份了,接著變態們的日子必將更加難過!
變態的日子難過了,未成年少女受到他們侵害的幾率自然就會降低。
所以再強調一次——小姑娘們,為了自己,也為了與你同齡的女孩子們的安全,如果在網絡上遇到猥瑣的變態,請立即留證報警!報警的方法很簡單的,網上很容易就能找到網警的聯繫方式。
最後,我祝那些妄圖侵害未成年少女、妄圖侵害幼女的傢伙們早死早超生——猥瑣變態們你們都去死吧,你們都死了,就是對這個世界最美好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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