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不需要皮試了,那麼到底哪些藥物使用前需要皮試呢?

懸葫問藥


一、首先,以頭孢不皮試還存在有一定的爭議。除了抗菌藥物需要做皮試以外,還有很多藥物需要進行皮試,如破傷風抗毒素、普魯卡因、碘造影劑、胸腺肽、抗狂犬病血清等等。還有一些藥物說明書,明確要求需要進行皮試的藥物。

二、其次,關於頭孢有不需要皮試,多數人認為:藥品說明書沒有規定要求做皮試,以及相關部門也沒有明文規定要求必須做。還有,沒有公認的皮試試驗驗方法和無法預測患者對於頭孢類藥物是否過敏。

現在在醫患關係非常緊張的現狀,因為患者的個體差異較大,藥品的理化特性以及藥品質量等因素的考慮,醫生一般都會進行皮試試驗,可以降低藥物過敏的風險,減少醫療糾紛。

還是會有很多醫生要求做皮試的,特別是藥品說明書明確要求進行皮試的以及有明確過敏史(過敏體質)患者,如青黴素過敏,β內酰胺類、頭孢類過敏。是必須要皮試的。

三、皮試是為了防止過敏反應的發生,特別是嚴重過敏反應的發生,規定一些容易發生過敏反應的藥物在使用前需要做皮膚敏感實驗,如果皮試為陽性則要禁止使用。

關乎生命安全,寧可多一個治療程序,也不可掉以輕心!


小曉醫生



藥物皮試是為了避免或減少藥物過敏性休克的發生,防範醫療糾紛,保證臨床用藥安全。一直以來,青黴素皮試是最常見的,但也有頭孢皮試,這也是為什麼呢?

青黴素造成過敏性休克的原因是青黴素中含有雜質,這些雜質包括在生產發酵過程中可能混入的各類蛋白、多肽、多糖等外源性雜質以及在貯藏或不當用藥過程中藥物降解、聚合形成的內源性高分子雜質。 外源性和內源性雜質均可引起藥物過敏反應。

青黴素類的基本結構由β-內酰胺環、四氫噻唑環、酰基側鏈構成。青黴素類引起過敏反應的主要抗原決定簇是青黴噻唑,也是該類藥物引起過敏反應的共同抗原決定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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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頭孢類藥物也屬於β-內酰胺類抗生素,結構與青黴素類似,所以可能與青黴素存在交叉過敏。但是, 頭孢菌素的母核結構是7-氨基頭孢烷酸,相對於青黴素的6-氨基青黴烷酸結構要穩定很多,而且頭孢類藥物側鏈結構多樣,在體內的代謝產物尚在研究階段,尚無法明確該類藥引起過敏的抗原決定簇,無法準確預測過敏性休克的發生情況。

根據《頭孢類抗菌藥物皮膚過敏試驗專家共識》,頭孢菌素引發過敏反應的半抗原主要決定簇與次要決定簇至今尚未明確,其皮試結果的敏感性極其低下,皮試符合率<30%,過敏反應難以預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 (2010年版) 也未要求頭孢菌素類藥物必須皮試,僅要求詳細詢問患者既往史 。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2015年版) 規定頭孢菌素“如藥品說明書明文規定使用前需做皮膚過敏試驗的,則必須做。如藥品說明書上未明確規定,則需臨床根據患者是否為過敏體質、既往藥物過敏史、患者的患病嚴重程度等綜合考慮是否進行皮膚過敏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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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青黴素類藥物因為過敏原明確,所以必須做皮試,而且不同品種、不同規格、不同生產廠家、不同批號的青黴素藥物致敏性也不完全相同。

但對於頭孢類藥物,皮試意義不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臨床用藥須知》相關規定須做皮內試驗或過敏試驗的藥物或診斷用藥有:青黴素類、抗毒素及免疫血清、細胞色素C、門冬酰胺酶、含碘造影劑、維生素B1肌注等。

但要注意,會引起過敏性休克的不止細胞,某些中藥注射液也會引起過敏性休克,如複方丹參注射液、香丹注射液、黃芪注射液、葛根素注射液等,但尚未有皮試實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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