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應該如何嚴懲發文辱罵30位撲火英烈的嫌疑犯尹某,才能夠平民憤呢?

幸福地帶2


怎不可能將他們槍斃吧!雖然他們喪失了道德與做人的品德,對英雄們為了國家人民的財產獻出了寶貴的生命,成幹上萬個百姓自發的向英雄烈士沉痛掉念.送別英雄烈士一路走好。此時此刻全國人民都在為英雄烈士獻出生命悲痛之時.反被這些人對英雄烈士的汙辱,這種極其惡劣的言行引起了全國人民的極大憤慨。理當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情過後關於他們的錯誤他們被拒留期間也充分認識到了他們這種行為的嚴重後果?所給英勇就義的烈士們廣大百姓造成的精神汙辱?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我們真城的希望這種還未覺醒自私自利的人,早日痛醒起來為了國家應該應有愛國之心.為民大眾應該應有道德道義之品德,不然天下必喪失良心與公德,更談不上你有愛心的奉獻精神,還是讓罪惡的良心在你受到法規上的羈押中換回你正義的道德之心一邊吧……回頭才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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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個成年人,是一個四肢健全的成年人,他侮辱的不是別人,而是人民愛戴的消防戰士,而這些人還在滅火救災中犧牲了,我相信是個人就不應該發表這樣有違人類道德底線的言論!可是他偏偏這樣做了!

我想說的是,拘留對他來說真是太輕了,應該關到看守所裡好好勞教,給他徹頭徹尾的淨化一下心靈,一年不行就兩年,兩年不行三年,直至他徹底悔悟!

先來回顧一下事件的經過,在3月30日18時許,涼山州木裡縣雅礱江鎮立爾村發生森林火災。3月31日下午,30名撲火隊員在轉場途中,受瞬間風力突變影響,突遇山火爆燃犧牲,全國人民一片悲傷。

然而,就在全國人民極度悲傷之下,這位名叫“龍捲風等你”的網民卻在4月1日出言不遜,以極其侮辱的話語在網上發佈惡毒言論,“四川人作惡多端”、“去大涼山吃烤全人”等等,從而引發公憤,全網聲討,目前,涉案人是尹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必須嚴懲!

在這30名犧牲的烈士中,有27名消防戰士,其中有一位80後,24位90後,2位00後,最大的也不過30多歲,真的讓人很痛心,他們的父母、孩子、妻子都在等著他們回去,可是他們卻永遠也回不去了……





悅遊四方


尹某是各何人我不知道,他多大歲數,幹什麼工作,由什麼人生經歷,到底為什麼發這樣令人髮指的微信,的確在消防隊員灑出青春和熱血壯烈犧牲之際,尹某的所作所為讓人神公憤!

2019年3月30日18時許,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雅礱江鎮發生森林火災。31日下午,四川森林消防總隊涼山州支隊指戰員和地方撲火隊員共689人抵達海拔4000餘米的原始森林展開撲救。撲火行動中,因風力風向突變,突發林火爆燃,現場撲火人員緊急避險,其中27名森林消防指戰員和3名地方撲火隊員壯烈犧牲。事情發生後,全國一片悲哀,黨和政府非常關心,於4.4日,追認他們為革命烈士,西昌市下半旗舉行惦念活動。

但是尹某寫出以下威信,讓國人為之吃驚!

從尹某的帖子看,主要反映如下問題。

第一,缺乏同情心,缺乏人類情懷。

當大涼山木裡縣雅礱江鎮森林火災於3.30日被雷擊大樹引爆後,3.31日當地政府就組織消防隊員救火。悲劇發生後全國人民有力出力,有錢出錢,引起全國人民的高度關注。所以當出現風向突變的時候吞噬了30個年輕的生命。舉國悲哀,舉國悲痛。但是他用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態度置身事外,絲毫沒有感覺到他對火災的關心和對救火隊員的關懷,而是以揶揄的口語,談笑風生。他這是對英烈的不尊重,他這是失去人性的寫照。





第二,看得出他對四川人民有深仇大恨。

雷擊大樹引起的火災,當然屬於天災了。但是唯心主義地歸為因果報應顯然是混淆視聽。四川人民是怎麼得罪尹某了?讓尹某那些方面受到委屈了。四川有幾乎1億人,難道都得罪了尹某?究竟尹某在生活中,在與四川人交往的過程中,受到什麼深仇大恨,而引起他激烈的情緒化的表達。難道森林雷擊起火,就是老天看不下去?純粹是一派胡言!



第三,689個勇士救火,30個成為烈士。應該是不怕犧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真實寫照,但是尹某把他們的屍體當做自己的“晚餐”,典型的反人類反社會的具體體現。對於這樣的做法,不打擊不足以平民憤。

為了弘揚正能量,弘揚正氣,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按照法律規定,嚴厲打擊他的做法,讓他接受懲罰,以儆效尤。從重從嚴從快,即體現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又體現特事特辦,起到威懾負能量的傳播。

第二,讓尹某寫公開道歉信,讓他必須對三十位英烈墳頭謝罪。

第三,在全國掀起輿論氛圍,把他押上道德法庭,讓他醜陋的靈魂曝光,讓他黑暗的精神大白於天下!應該把他的的信息公開,讓全社會鞭撻他。


錦繡中華一捧土


除了讓他坐牢以外,在下提出五條限制行為罰,請國家有關部門參考。

一、終生不得從事文化教育廣告傳媒行業。如發現其從事以上行業重罰審批通過的各機關。

二、十年內不得註冊微信、qq、微博論壇等互聯網交互平臺和軟件。如發現實名註冊成功,則重罰網站或者運營商。

三、十年內各大通訊運營商不得為其辦理2g以上帶寬的流量業務。如發現其實名辦理以上業務成功,重罰運營商。

四、十年以內不得擔任除個體經營戶以外法人代表。

五、終生禁止駕駛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

另外建議國家對這種人發另外一種身份證,可以稱為b證,專門給服刑完畢的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和嚴重職務和經濟犯罪分子,以及接受行為罰的人群。為方便管理,形狀和顏色應該區別於正常身份證。

對精神病人,請發c證。不是歧視而是方便就醫救助。相對其有限的民事責任能力,也限制其行為。並給予一定的購買藥物或者享受醫療服務的優惠。別讓他們開車、打小孩了。真的。

對於殘疾人,可以發個a+的身份證。給予普惠的優惠政策,全社會都應該關心和幫助殘疾人。最好是金色的,盲人的有盲文。可以摸得出來。聾啞人的可以贈送個讀卡器,放進去會念出來,叫啥名字,住哪裡。

最後我要借本版強調一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多少交一點,不交說不過去。



桂林幫


除了拘留外,應該在他們的個人信息上備註,讓他們的出行、生活受到限制。

人民英雄為了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奉獻著青春甚至獻出了生命,而這些人渣敗類,享受著英雄們換來的盛世和平不心存感激外不說,竟公然挑戰人們良心的底線,不斷引起眾怒。對於這些人,除了經濟和自由上的處罰,更應該公開他們的個人信息,讓他們對烈士及其家屬造成的傷害付出應有的代價。

魯迅曾說,“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兇殘到這地步。”想不到,在2019年,在普及教育這麼多年後,社會中還是出現了這樣惡意詆譭英雄的“人渣”。

想當然的編造故事,臆想揣測烈士的事蹟,不僅是對烈士的不尊重,對烈士家屬的傷害,更是對集體價值觀的挑戰。作為社會中的一份子,我們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去檢舉批判歷史虛無主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給予了我們法律武器去揭露那些人渣。

第二十二條: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人民日報評論員說到“一腔熱血沸騰時,萬里汪洋起波瀾。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不能沒有先鋒。”維護英雄的尊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

哪有什麼歲月靜好,只是有人為你負重前行。在這個難得的盛世和平下,讓我們幸福並感激著,向每個人民英雄致敬!









神馬吐槽


我答一下!你辱罵我們逝去的兄弟,辱罵我們曾經的戰友!不管群眾願意不!我不願意!我們捨生忘死,一直逆行!你憑什麼辱罵我們戰友?不原諒,不接受!那以後都這樣辱罵我們的英雄我們的烈士,就這樣算了嗎?那一次有我們人民子弟兵的身影的時候沒得各種誣陷辱罵!我們人民子弟兵錯了嗎?我們人民子弟兵當一個逆行者錯了嗎?我們人民子弟兵就欠你們的嗎?火場就是戰場、人民就是財產!我們用心保護守衛的就是他這種人渣嗎?27位戰友能原諒他,我不能!逝去的兄弟能包容他,我不能!我退役是個普通老百姓,但我曾是人民武警的一員!我也是睡在他們旁邊的兄弟!嚴懲!嚴懲!嚴懲!


請叫我戰士4


網名“龍捲風等你”的尹某,在網絡上發文詆譭辱罵在撲滅四川涼山森林大火中犧牲的30名烈士和英雄的行徑,激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慨,聲討聲一片。如今,尹某已經被依法刑事拘留,這大快人心,對於尹某的處罰必須從嚴從重,否則不能平民憤,不能還社會公義。


英雄豈容詆譭和汙衊。當全國人民都在為30名救火隊員犧牲而感到悲痛的時候,如尹某一樣的跳樑小醜卻紛紛跳出來,利用網絡來詆譭,汙衊,辱罵我們心中的英雄。據新聞介紹,自涼山大火以後短短的3天時間裡,全國各地有7人因為詆譭,汙衊和辱罵犧牲的救火英雄而被依法拘留。這些人的行徑不僅讓人感到憤慨,更讓人感到憤怒,面對犧牲的英雄,他們竟會做出如此無良的行為,他們是何居心,他們良心何在?像這樣的人,我們有必要通過法律來給他們一堂尊重英雄,尊重生命的教育課,用法律讓他們懺悔。



近些年,網絡上出現了一股歪風邪氣,質疑我們國家的英雄,烈士的功績,詆譭和侮辱英雄和烈士。對於這樣的網絡鍵盤俠,我們要嚴厲打擊,嚴罰重判,絕不能讓這樣的歪風邪氣在網絡上盛行。同時,我們還有加大對英雄和烈士的宣傳表彰力度,讓英雄和烈士的事蹟家喻戶曉,讓英雄和烈士的名字響徹祖國大地。
一抔熱土一抔魂,英雄已逝,浩氣長存。我們的英雄豈容詆譭和侮辱,詆譭和侮辱英雄烈士者,必將成為中華民族的公敵,必將受到全國人民的唾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懂知識的小胖子


對於這樣的人渣,似乎只有看守所才能讓他們安靜的思考自己的所作所為,才會讓他們反思自己的言行。

當地震發生時,咱們的戰士冒著滾滾碎石奮勇前進;當烈火燃燒時,咱們的戰士又逆火前行;每當有災難發生時,那一抹橙色救援服,又挽救了無數人的生命……

我無法想象,就是這麼一群可愛的戰士,他們為了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付出自己的寶貴生命後,居然會有渣滓雜碎拿他們開涮,這些混蛋不抓緊看守所就難以告慰英烈的在天之靈!

不是小編說話太沖,而是我們抓捕這些渣滓確實是有法可依: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烈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從這一點來講,法律是已經明確了任何人都不得對烈士的名譽進行侮辱,這次火災英雄遭遇的正是這一點(請原諒我實在無法把渣滓罵出來的話再重複一遍)!

第二十五條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英雄烈士近親屬依照第一款規定提起訴訟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該條款說明,烈士親屬完全可以以侵害名譽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處那些渣滓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災難發生後,我想很多烈屬都沉浸在巨大的悲痛當中,沒有時間跟精力來與這些混蛋渣滓較真,所以這些事情就需要有相關部門來出面。

第二十六條規定: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那些渣滓的言論顯然已經造成對烈士的侮辱,那麼公安機關可依法對其予以拘留,甚至可以直接予以刑拘。

按照目前網絡發佈的信息得知,這個辱罵烈士的渣滓正是被警方刑拘,可喜……!

小編實在想不通,這些混蛋日常生活過的得有多麼的糟糕,才會使得他們面對如此慘重的傷亡事件,說出這樣大逆不道的厥詞!

好在警方行動迅速,在發生網上這些混賬言詞後,立馬採取行動將這群渣滓抓獲,拘留的拘留,刑拘的刑拘。

沒啥好說的,就等著法律對這些混蛋予以嚴懲吧。

最後,我們願犧牲的烈士們在天堂過的開心,天堂沒有熊熊烈火……

安息吧……戰友……🙏🙏🙏🙏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根據最新的數據統計,此次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雅礱江鎮立爾村發生森林火災從共造成31人犧牲。但是,面對慘劇,面對英雄,面對全國人民的哀痛,部分網友卻在網上發文侮辱謾罵消防英雄。

目前,涉案人尹某某(男,30歲,貴州畢節市人),在福建泉州落網,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昨天,涉案人發文辱罵30名撲火英雄的尹某,低頭悔罪,向全國人民道歉!

其實,不僅是尹某,其他各地也有類似辱罵消防英雄的事件產生。根據統計,將近有15起!

人民英雄不容褻瀆,侮辱謾罵英雄的人員應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追責!就如同網友所說,對於這些人,以後若是有險情發生,應當責令這些人員上場。同事通過信息公開,對這些侮辱謾罵人員進行失信人員公示,並向社會公開!

一寸山河一寸血,

一抔熱土一抔魂,

英雄已逝,

豈容詆譭。

對於這些人員,應當依法從快從重進行懲處!


葉律師


對這種敗類缺德者必須嚴懲,只能用正義的法律,去循法規的嚴肅性,威嚴性,公正性。這種人不是一般的言論問題,而是對社會的惡意行為,是對恓性的英烈一種犯罪,是對英雄家屬的一種犯罪,是對人民利益的一種傷害。如果這種劣人拘一段時間就放了,無法平民憤,也損害了犧性的血與火的赤膽忠心。他觸犯汙辱英雄烈士罪,他觸犯保護英烈相關法律,他侵害了英烈捨生忘死保護人民森林財產,至高無尚的職責精神!他危害的是社會公共利益!某種程度上是刑事犯罪之一!從法理上講對其判刑不為過之。法律會讓他明白英雄烈士的亡靈為什麼不可汚辱。清明時節淚別英烈,魂繞青山千古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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