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东风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扫黑除恶|东风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 4月3日,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周某某、孙某某、张某某、陈某某5人涉嫌犯寻畔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的涉恶案件。

扫黑除恶|东风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扫黑除恶|东风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周某某、张某某、孙某某、陈某某、吴某某(另案处理)、张某某(另案处理)、于某(另案处理)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李某某为首的,周某某、吴某某为骨干成员,张某某、陈某某、孙某某、张某某、于某为积极参与者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黑龙江省桦南县内多次实施寻畔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桦南县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相应罪名、根据各自情节追究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扫黑除恶|东风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扫黑除恶|东风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整个庭审历时3个小时,合议庭对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的证据、事实、量刑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对该案进行了同步庭审视频直播,法庭将择期宣判。

扫黑除恶|东风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会议精神,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清楚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从重、从快的标准,精准打击、深度打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