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贛州市稅務局退稅告知書

國家稅務總局贛州市稅務局退稅告知書

尊敬的納稅人: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年以來聯合出臺了一批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主要內容包括: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二、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我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上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為了確保廣大納稅人能夠應享盡享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我局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對今年以來沒有及時享受到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儘快辦理退(抵)稅。目前由於部分納稅人無法取得聯繫,請各位納稅人特別是臨時代開發票繳納了稅(費)的納稅人認真對照上述減稅降費政策是否應享盡享,如未享受到位,請見此《告知書》後攜帶相關資料前往各縣(市、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理退稅手續,詳情請撥打各縣(市、區)稅務局聯繫電話進行諮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贛州市稅務局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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