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以外挖出文物,该不该上交给国家?自家祖坟里的属于谁的?

众所周知,现在大部分的博物馆内的珍品大多是从前人的墓室里挖掘出来的,对于国家有组织的挖掘,叫文物保护性挖掘。对于个人的挖掘就属于盗墓了。当然,国家挖掘出来这些文物多是放于博物馆里展示,二个人挖掘的多是放到市场上私自销售拍卖了。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农民意外得到了一件宝物,对于这个宝物,农民应该上交给国家呢还是归自己所有?大家众说纷纭,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稀罕事吧~或许农民朋友某一天也会在自家地里挖出来宝物。

农民以外挖出文物,该不该上交给国家?自家祖坟里的属于谁的?

故事一:

众所周知,我国现今的陕西省是我国古代所谓的“中原的区”,也是古代帝王必争之地。陕西省会西安曾有13个古代王朝在此建都,所以西安市也有一个美称就是“十三朝古都”。1957年陕西省华县太平村庄的一位村民在自家地里耕作时就又挖到了一座古代墓葬,并在墓中挖出一件史前国宝文物,有8千多年历史。这件文物就是著名的陶鹰鼎,是新石器后期仰韶文化的产物。话说当天,太平村庄村民殷思义正在地里耕地,锄头一锄下去突然猛地一震,感觉锄头锄到了一个“硬石头”。当把上面泥土拨开时发现是一件鸟状的陶器,陶器中空,除了形状怪异并无其他特别之处,殷思义并在不知道自己挖出的是一件文物,没有多想把陶器拿回家盛放鸡食用来喂鸡。最后村民无偿捐献给了当地文物部门。

农民以外挖出文物,该不该上交给国家?自家祖坟里的属于谁的?

故事二:

话说古城徐州这个地方可是人杰地灵,这地儿古称彭城,在华夏时期,这里是天下九州之一,而且这可是出过好几位帝王。有几位估计各位是耳熟能详,斩白蛇起义的汉高祖刘邦,刘宋的开国皇帝刘裕,还有后梁的开国皇帝朱温。在徐州这一块儿,说的夸张一点,农民在田里耕地的时候有可能就挖出一两件珍贵文物,这的地下墓葬密集程度可见一斑。这不,徐州丰县顺河镇齐庙村农民刘广进就遇到了一件稀奇事,挖出来了一个墓室洞穴。刘广进家的田地出现古墓的消息是不胫而走,这消息自然是传到了文物贩子的耳朵里,很多文物贩子找上门来出高价希望能将刘广进田地中的古墓包下来,有一位甚至出到了五十万的高价。不过这位农民思想觉悟真的是高,他断然拒绝了这五十万,将自家田地里出现古墓的消息上报给了文物保护部门。文物部门在完成工作后,想要为刘广进发放奖励,可被这位淳朴的农民拒绝了。他表示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文物属于国家的。

农民以外挖出文物,该不该上交给国家?自家祖坟里的属于谁的?

故事三:

2010年7月份,张新启决定把几年没动的大棚翻修一下,并把这个活包给了村里的几位村民,就在大家挖土打桩子的时候,突然发现,大棚下面的土层里,有一具棺材。听说张新启家的大棚里挖出了棺材,郝楼村很多村民都凑过来看热闹。乡亲们发现,大棚下面一共有三具棺材,最东边的一具棺材非常结实,无法移动。于是,征求了大棚主人的允许之后,几名村民把这个棺材撬开了。崔改云说,当时棺材打开以后,因为尸体腐烂的气味很大,她就离开了现场。后来听说,当时干活的村民从最东边的棺材里面取出了一些陪葬品,交给了村民王计明统一保管。王计明回家以后,把陪葬品埋在了家里院子西侧地下。十天以后,也就是2010年8月1日,王计明和其他参与返修大棚的村民商量后决定,拨打110报警,把墓葬里面取出的陪葬品上交。2010年9月29号,也就是在张新启的大棚里挖到墓葬后的两个月零九天,莘县十八里铺乡郝楼村的张新启、王计明等11名村民被莘县公安局拘留了,原因是涉嫌“盗掘古墓葬罪”。紧接着,莘县检察院起诉他们盗掘古墓葬罪。2011年1月31日,莘县人民法院宣判,张新启,王计明等11位村民,被判盗掘古墓葬罪成立,分别判刑3到5年,有8名村民得到缓期执行。消息一出,在郝楼村引起了强烈反响,绝大多数村民觉得,主动上交了得到的文物,还被判盗掘古墓葬罪,这些村民有点冤,或许谁也不说应该会没有啥事情。

农民以外挖出文物,该不该上交给国家?自家祖坟里的属于谁的?

故事四:

在前几年的贵州遵义地区,有一陈姓农家在迁移自家的祖坟时,意外发现了不少的古物,让这家人非常惊讶。专家们闻讯赶来当地咨询情况,在得到了陈家人的许可后,他们看到了出土的文物。经过细致鉴定,这确实是文物。而且工作人员还发现这批文物极具研究价值,对于了解古代文化有很重要的作用。工作人员们便开始和陈家人沟通,和他们说明了这些文物的研究价值以及历史意义,最终,陈家人同意了将这批文物上交给国家,此次文物风波终于拉下帷幕了。

农民以外挖出文物,该不该上交给国家?自家祖坟里的属于谁的?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还规定: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对于自己挖到文物或者自己组分挖出的文物,应不应该上交,对此你怎么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