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中为什么讨厌商人?全因他们“不靠国家吃饭”

如果我们回归《商君书》的文本表述,就会发现,在《商君书·去强》中明言: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贫,三官贫,必削。
《商君书》中为什么讨厌商人?全因他们“不靠国家吃饭”

农人、商人、官吏,是国家的三种固定职业,可见,《商君书》一样承认其职责的“不可或缺”,而非要“消灭”其中的一个,而之所以对商人提出限制,则在第二句,即农人少了,商人多了,会导致贵人(官吏+贵族)贫困,商人贫困和农人贫困,等于是”三官“皆贫,国家必然削弱。

这个逻辑是什么呢?

其实是一种静态的社会模型,即将三种职业的人群总额想象为“固定值”,”贵人“的数量相对恒定,而农、商的人数则必然此消彼长,而”贵人“的收入来自于”农人“(或称官吏治下百姓)也即得自基于农民人身义务的”直接税“,”农人“减少,其收入减少,”贵人“的收入自然也就减少,而”商人“数量增加,竞争加剧,也一样会陷入贫困,究其症结,就是”商人“过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模型中存在一个逻辑bug,即农民少了,为什么农民会贫困?

这个问题的解答,有两种路径,一种是复杂的:

上述模型中的”贫“的概念,基于社会角色的”货币化收入“,由于农民与商人在交易行为中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当其农业产出减少时,市场总供给减少,而需求不变,则需求市场价格提升的获利部分,全部被商人”盘剥“,农民反而要面临其他生活需求产品的”提价“,进而被物价”割韭菜“,从而导致贫困。

另一种,则是简单的:

此处的”农“,并非个体的”农户“,而是已经”被偷换概念“的”农人“,通俗地解释,假设单个农户产出为1,100个农户总产出则为100,如果总人数减少到80,则”偷换过概念“的”农人“总产出仅为80,所谓的”贫“,即在于此。

结合上文中”三官“的概括,可以肯定,此处的”农“,只会是第二种简单的解释,这种”整体论“的思维,在先秦诸子的表述中并不少见,简言之,即混淆群体概念与个体概念的区分,把”阶层“、”职业“虚拟人格化。

其实,在当代仍旧有不少人这样思考问题,只不过得益于经济学的发展,我们终于知道,现实的经济运行中,商品流动的效率提升,一样能够让个体的”农户“收入提升,社会分工的复杂化,有益于整个国民经济的进步,进而让”农人“群体收入提升,即”不贫“。

《商君书》中为什么讨厌商人?全因他们“不靠国家吃饭”

当然,《商君书》不是这么理解”经济“的,它的着眼点,往往是经验化的人性,比如《商君书·算地》说道:

故事《诗》、《书》谈说之士,则民游而轻其君;事处士,则民远而非其上;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故五民加于国用,则田荒而兵弱。谈说之士资在于口,处士资在于意,勇士资在于气,技艺之士资在于手,商贾之士资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资。民资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挟重资,归偏家,尧、舜之所难也。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

翻译过来就是重用擅长《诗经》、《尚书》的空谈游说之士,民众就会四处游荡而蔑视本国的君主;重用隐逸的名士,民众就会疏远君主并热衷指斥君主之是非;重用勇士,民众就会争强好胜而无视君主的禁令;手工业者被任用,民众就会轻浮好动且喜欢迁移;商人生活安逸而且坐享暴利,民众就会依附于他们而议论君长。

如果上述五种人被国家重用,田地就会荒芜、军队就会削弱。因为喜欢空谈的人的资本是一张”利口“,隐士的资本在于他的”高志“,勇士的资本在于”勇气“,手工业者的资本在于一双”巧手“,商人的资本在于他”自身“。

这些人以四海为家,资本随身携带,一切靠自己,就要依托外势以变现谋生,如果他们挟带强悍的本事归附私门,哪怕像尧、舜这样的上古圣王也难以治理。故此,商汤和周武王下令禁止这种情况,就能建立功业,显名后世。

这段话,其实信息量很大,余英时在《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历史与思想》,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出版)一文中指出:

最后两类人即是工与商,法家和儒家同把他们看作社会上的寄生虫。

儒家如何看待”工商“,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但是,《商君书》中将”禁止五种人“视作汤武旧制,确实非常有意思,至少从西周和春秋早期的制度体系来看,这”五种人“确实是被牢固地束缚在”国“的范围内的。

而结合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社会管制思维,相对于战国时代关东盛行的解脱人身束缚的”游士“文化,强调对各行业、各阶层的”强“人身束缚的秦制,确实有明显的”复古“意味。

再深入探究以上的讨论和思维方式,”靠谁吃饭“,成为一个重要的命题,因为”五种人“都是”靠自己吃饭“的,就是国家和制度的隐患,看重他们,就会导致国家和君主的权威削弱,那么,就会导出两个选择:

《商君书》中为什么讨厌商人?全因他们“不靠国家吃饭”

1,消灭这”五种人“;
2,让这”五种人“靠君主吃饭。

这就涉及到前文中”禁“的概念,是”禁止“还是”控制“?

从《商君书·算地》的上下文我们可以看到:

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

以刑罚“禁邪”,“禁止”的是“邪路”,也就是“游离”、“自由”,“农商官”三个职业的社会职能,根本不可能被禁止,只是要“控制”在君主手中,让他们“固定”在秦制之下,各安其位。

这一点, 祝中熹在《秦史求知录》中早已指出:

细审《商君书》诸篇,有些主张目的在于抑制商贾势力的膨胀……但均未超越危及商业生存的底线。

简言之,商鞅变法从未以“消灭工商”作为目标,对商人群体的“抑制”,与其说是对这个社会角色的“歧视”,毋宁说是对其“体制破坏力”的恐惧,秦制对于商业的约束,更是寻求“管制”和“削弱”的过程。

通俗地说,你必须“被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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