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外债概况 :外债与晚清政治斗争 (五)

(三)、借债筑路争论的高潮——洋务派内部筑路之争

随着西方列强由自由资本主义进入到帝国主义阶段,其对外经济侵略的重点也由商品输出转变为资本输出。因此,《马关条约》签订后,外国列强对华铁路投资取得合法地位。美、英、德、法、比、意等国政府代表和资本集团都急不可待的施展各种手段,纷纷向中国强索铁路承修和贷款权,以实现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进而左右其中国“行政之实权矣!”的目的。

晚清外债概况 :外债与晚清政治斗争 (五)

晚清外债概况 :外债与晚清政治斗争 (五)

甲午战争的惨败,北洋海军全军覆没,使得清政府更加认识到修造铁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快了铁路建设政策的出台。随着瓜分浪潮的涌起,清王朝迫于“尽撤藩篱”的形势不得不急于办理建筑铁路,以图“自强”。那么,采用什么方式修筑铁路呢? 1895 年下半年,清廷内部就此问题进行了商讨,有人提出铁路商办;有人主张借债造路,官办或官督商办;有的则认为铁路商办,亦可许洋商入股,采用中外合股方式。 清廷采纳了第一种建议,并于 12 月 6日颁布上谕:“铁路为通商惠工要务,朝廷定议,必欲举行。”“各省富商如有能集股至千万两以上者,著准其设立公司,实力兴筑。事归商办,一切赢绌,官不与闻。”并同意先从卢汉铁路办起。

清政府之所以赞成第一种意见,主要是基于两点原因:一是清政府财政困难,入不敷出,无力承办修路事宜;二是甲午战前的各种官办企业的弊端暴露无遗,信誉扫地,再照此办理,已不可能。因此,要振兴中国实业和抵制列强对中国路权的侵夺,最好之办法是商办筑路。但事情的发展并非按清廷的一厢情愿。由于华商资金不足,加之缺乏创办铁路的技术条件和创业精神,所以,对商办铁路的响应,寥寥无几。在此情形下,清廷内部主张借款官办的意见转而占了上风。

1896 年 9 月,湖广总督张之洞和直隶总督王文韶联衔上奏说:“铁路未成之先,华商断无数千万之巨股。惟有暂借洋债造路,陆续招股分还洋债之一策,集事较易,流弊较少。”并认为,“路归洋股,则路权倒持于彼;款归借债,则路权仍属于我。” 所以,主张“款由官借,路由官造,使铁路之利全归于官”。但借债筑路,事关重大,因此,他们又建议特设铁路招商公司,推荐津海关道盛宣怀出任铁路招商公司总理。在张之洞把汉阳铁厂建议交给盛宣怀接办时,即说过“铁政非归某(指盛宣怀)办不可,而路、轨又必合举”的话。而且就甲午战后帝国主义对中国经济掠夺的主要对象转向铁路、矿务的客观现实来讲,能够承担此重任者,在当时也“非盛莫属”。

经过张之洞和王文韶的推荐,清政府于 1896 年 10 月 11 日下达了“直隶津海关道盛宣怀着开缺,以四品京堂候补督办铁路总公司事务”的上谕,批准王文韶、张之洞及总署所奏铁路公司及洋债诸项,标志着晚清铁路外债国家政策的确立。盛宣怀担任铁路招商公司总理不久,即条陈四事,“

请特设铁路总公司,拨官款,募商股,借洋债”,这一主张得到清廷的肯定。但是先造哪一条铁路最为适宜?众说不一。李鸿章为了沿海防务需要和扩展巩固他的北洋势力地盘,力主修筑沿海的津通路,张之洞则针锋相对地主张在腹省筑路。二人在铁路修建问题掀起了津通和卢汉之争。

时值慈禧太后准备利用海军拨款修筑颐和园,李鸿章抓住时机,把借债筑路与海军拨款联系一起,试图获得慈禧的支持。他说:“查已成之津通铁路,前因力催赶办,曾先后借用洋债银一百零六万两,均于光绪十五年到期应还;如津通铁路罢议,商情畏阻,断难再招商股以清还洋债,务请随折声明,请旨预饬户部拨银一百万两,于光绪十五年陆续解交海军衙门查收,转发备还铁路洋债,以符十三年二月原奏商股难借集,官为筹措之语。鸿章为洋债到期,不能推展,故预请拨款,免致临时掣肘。”言外之意是如津通铁路不修,海军不但不能拨款修筑颐和园,还要户部拨款给海军衙门还债。实际上是在向清廷施压,老谋深算的慈禧太后当然不可能轻易示弱。

这一方面张之洞似乎比李鸿章更技高一筹,1889 年 2 月 2 日,他上奏《请缓造津通改建腹省干路折》中调和众说,首先搬出了儒家的养民思想法宝,“

苟有铁路,则机器可入,笨货可出,本轻费省,土货旺销,则可大减出口厘税以鼓舞之。于是山乡边郡之产,悉可致诸江岸海壖而流行于九洲四瀛之外。……得价则利农,内开未尽之地宝,外收已亏之利权,是铁路之利,首在利民。民之利既见,而国之利因之”。他提出先修卢汉铁路的建议,认为卢汉铁路是“天下之腹”,诸路“纲领”。将成为“铁路之枢纽,干路之始基,人习其事,商睹其利,将来集资推广续造,不致为难矣。”“中国应开铁路之利甚多,当以卢汉一路为先务,此路南北东西皆处适中,便于通行分布,实为诸路纲领。

晚清外债概况 :外债与晚清政治斗争 (五)

还没等清廷讨论经费问题,张之洞已经提出分段筑路的方法,将卢汉铁路分为四段,计用八年建成,一面由铁路公司招股,一面由政府劝集,“并准该公司援照前案,暂借商款垫解,以资周转”,实际上也是借洋债。张之洞的建议条理周详,八面见光,既以儒家利民思想堵住反对者的口,又以分段分筹经费之法为清廷分忧,得到了翁同龢、奕譞等的支持。1889 年 7 月,清廷最终采纳了张之洞的建议,“缓议津通而先办汉口卢沟”,“筹款之法,当以商股、官帑、洋债三者并行”,并且强调“其商股帑力不足,则尤以洋债为挹注之赀”。获胜后的张之洞被调任湖广总督,主持修路,实质分得了李鸿章势力范围的部分权力。因卢汉铁路外债由李鸿章的铁路公司去借,被分权的李鸿章根本不会予以合作。他幸灾乐祸地对大哥李瀚章说:“香(指张之洞)覆海署,抑扬铺张,欲结邸欢,即准拨部款,恐难交卷,终要泻底,枢廷皆知其大言无实也。”李鸿章、张之洞同为洋务派,竟然如此勾心斗角,说明权力利益的诱惑远远超过派系联盟,晚清派系之争由此可窥见一斑。

两路之争远没有结束。1896 年盛宣怀由张之洞王文韶保举任铁路总公司督办后,着手修筑卢汉铁路。此时容闳提出由天津经清江至镇江修筑一条干线之议,遭到盛宣怀的强烈反对。盛宣怀抢先揭露其事说:容闳“在总署呈请办镇江至京铁路,有款千万,请验。先以百万报效,路成再保险百万”,“若清江别开一路,则东南客货均为所夺,卢汉将来断不能集华股还洋债。卢汉一路必致停废无成。……至于报效巨款,其为洋股可知。”他斩钉截铁对王文韶说:“无论何路皆不可准,饵我小利,必受大害。”这得到张之洞、王文韶的支持。

其实,京镇路除宫廷贪百万报效之外,李鸿章是主要支持者。李鸿章本想控制全国铁路大权,盛宣怀虽长期是李的左右手,但督办铁路总公司所修建的第一条铁路是卢汉路,这条路毕竟为张之洞所直接掌握,李鸿章就想借京镇路以敌卢汉。果然,张之洞以探听到确切的消息告盛:“顷接京友本日电,容路已探确,事在必行,南海(按指张荫桓)主之,合肥助之。”张之洞要盛宣怀“设法恳合肥转圜

”。盛宣怀没有去恳求李鸿章“转圜”,而是直接通到总理衙门,大谈西路之利和筑东路之弊。他说:“因时局变迁,原难拘执成议。惟卢汉干路内外几经筹度而后定。南连湘粤,西通川陕,东达长江。利,则聚天下之全力以保畿辅;不利,亦可联十余省之精锐以保中原。今若改营镇津,卢汉停办,恐以后各路事权均属外人,无一路可以自主。数十年归还中朝之说,尽属子虚,大局何堪设想!”卢汉、津镇争夺的结果是卢汉先造,但没几年,津镇最终也建造了。其实从经济发展和保卫海防的角度来说,津镇路是应该修建的。后来李鸿章电告盛宣怀:“西国干路,恒数道并行,非必有碍卢汉,何至因此停办!”劝说盛宣怀“仍照旧筹办(卢汉)为要”。两路之争终于告一段落。

自 1896 年后,清王朝批准胡燏芬多次向汇丰、德华、道胜、麦加利以及中英公司等借款来筑路。特别是 1898 年清政府专门设置了“铁路矿务总局”,并明确该局把“借债筑路”之事作为主要的经营业务,标志着铁路外债真正作为一项国家政策得以确立。因此“借债筑路”热潮兴起。自 1895 年起,中国境内共修筑了 31 条主要铁路,合计 9,656 公里。其中,中国自己开办的铁路有 10 条,计 894 公里,占全部铁路的 9%;通过借款筑的路有 17 条,5,436公里,占全部铁路的 56%;外国在中国开办的铁路有 4 条,3,326 公里,占全部铁路的 34%。

晚清外债概况 :外债与晚清政治斗争 (五)

1895 年至 1899 年间,借用铁路外债 10 笔,总额合计5,257 万两,分别用于津芦铁路、芦汉铁路以及关内外铁路建设。此外,1895 年张之洞从举借的“江南瑞记借款”6,217,987 两银款之中,拨给铁路总公司 250 万两;1899 年“英德续借款”中有 200 万两用于关内外铁路建筑,有 88 万余两用于芦保铁路建筑等。这些外债多是在张之洞积极倡导下,由铁路督办胡燏芬或盛宣怀出面举借的。因此,这一时期可以说是张之洞取代李鸿章,推动“借债筑路”活动进入热潮的时期。

1900 年后,借用洋债的次数进一步增加,款额进一步增多,是 1887 年至 1894 年间所借铁路外债的近 180 倍,是 1895 年至 1899 年间所借款额的 5 倍之强。这些外债主要用于粤汉、正太、沪宁、汴路、道清、京汉、广九、津浦、沪杭甬、新奉、吉长、川汉等铁路建设或赎回的经费。无论从举借外债的次数和数额,还是从铁路建筑的范围来看,这都是前两个阶段所不可比拟的。先后身居铁路总公司、路矿总局和邮传部头目的盛宣怀在这一时期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多款项是由他亲自出面或主管部门承办的。这一阶段是盛宣怀主持下大举借债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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