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聲算個什麼東西

01

馬躍寫信約豔紅晚上去娘娘廟,她偷跑去了,就這麼著,有了孩子。

她媽哎喲一聲,打了她一下,要說起來,豔紅媽並不滿意馬躍,但架不住豔紅喜歡。再說,這孩子都有了,要是不嫁馬躍,她挺著大肚子嫁誰去?

豔紅媽就去馬躍家提親了,本來她以為這事兒穩穩的,畢竟,事兒都做下了。

但沒想到,馬躍不認。

他說他跟豔紅是偷偷好著,但兩人啥也沒幹過。

豔紅瞪圓了眼睛,把他寫給自己的信甩到他鼻子跟前,那上面寫得很清楚,他約豔紅晚上去村東頭的娘娘廟,落款就是馬躍。

馬躍仔細看了信,說字像他的,但他沒寫過。而且信上說的時間,他正在縣裡,壓根沒回村裡。

可是,他說不出在縣裡幹啥,也沒人給他作證,於是,豔紅媽認定馬躍在撒謊,於是豔紅媽把事情鬧大了。

在鄉下,姑娘家未婚先孕,是她理虧,但要是男方不認賬,那理虧的就變成男方了。

豔紅媽想替豔紅找回點場子,日後嫁進馬家,底氣也足些。

一開始,大家的確都向著豔紅。不過三天後,幾個小年輕跑到村裡來給馬躍作證,說他那天晚真的在縣裡,晚上他們通宵打桌球比賽,這事,縣裡一問就知道。

名聲算個什麼東西


02

豔紅媽傻眼了,但為時已晚,大傢伙都知道豔紅懷了別人的孩子,卻栽到馬躍頭上了。

她氣得戳著豔紅的額頭罵,你是豬啊,都不看清人的嗎?!

豔紅傻愣愣的,仔細想想,他來的時候,豔紅已經迷糊了,她只記得自己喊他馬躍,那人也應了。後來她抓到一件東西,是個鋼筆蓋,上面還刻著馬字,豔紅就以為那人是馬躍。

豔紅到底是姑娘家,臊得慌,再說,她也生氣,馬躍讓她等了那麼久,結果做完一大早就跑了。她面子上抹不開,所以那天之後,豔紅就沒再去找過馬躍,直到發現自己懷上了。

可那人不是馬躍,會是誰?信又是誰寫的?

豔紅跑出去找馬躍,她要再問一次,可再問無數次,結果還是一樣。馬躍不知道那信,他那晚確實在縣裡。

但說這些都晚了,她只想知道馬躍還願不願意娶她。

豔紅知道會讓他為難,可日子那麼長,這個坎,她有信心跨過去!

然而,馬躍期期艾艾地說,我媽肯定不會同意的。

豔紅追問,那你呢?只要你願意,我跪著求你媽同意!跪到她同意為止!

從馬躍躲躲閃閃的眼神裡,豔紅知道了答案,他不樂意!

她啪噠啪噠掉著眼淚,你說過會娶我的,騙子!

馬躍頓時惱怒起來,出了這樣的事兒,哪個男人心裡沒坎?沒坎的那是王八!

03

豔紅的眼神黯了,她到底低估了男人的虛榮心,誰也不想當明晃晃的王八。

沒過幾天,馬躍媽就讓馬躍去相親了,而馬躍,聽話地去見了,聽說,相談甚歡。

後來,豔紅聽說馬躍故意讓那些作證的小年輕遲了三天才來,就是為了讓豔紅媽把事情鬧大。到時證人一出來,豔紅就被架在火上烤,他就能順理成章地擺脫豔紅了。

是的,打從知道豔紅懷了孩子後,他就不想要她了。

豔紅抹了一把眼睛,徹底死了心,他竟然一點情份都沒留給自己!

心死了,肚子裡的那塊肉卻還在,總要有個說法。

這檔口上,那天晚上的那人,出現了。

鎮上抓到一個小偷,他跟獄友炫耀一個多月前在娘娘廟裡白睡了一個女人。

一個鎮,統共就那麼大,傳來傳去就有人跟豔紅那事對上了。

豔紅當場就暈死過去,她寧可肚子那塊肉是父不祥,也不想竟然是那樣……不堪的男人。

那男人還得意洋洋地放話說,等他出來就讓豔紅跟了他,反正都有他的種了。

豔紅狠狠呸了一聲,她不僅不會跟他,還要告他!

豔紅媽就摟著她哭,跟了那男人,豔紅這輩子指定毀了,可真去告了,那年頭攤上官司名聲又壞了的姑娘家,又有什麼好路?

豔紅把嘴唇都咬出血了,她就不信還豁不出一條路來!大不了,她一輩子都不嫁人!

名聲算個什麼東西


04

可最終,豔紅還是嫁了,嫁給鎮上的李壯。

李家父母是表兄妹結親,好不容易得了個女兒,還先天有病。可那會,李家父母已經快五十了,他們沒辦法也不敢再生一個了,但總要為以後打算。

於是,他們收養了李壯。

李家父母死前,李壯發誓會照顧妹妹一輩子。因為他妹妹的病生不了孩子,再加上,他妹妹精神上有點異常,有次把人屋都燒了。

所以,就算李壯有幾分能幹,也沒誰願意嫁,跟一個神經病住一塊,那不得雞飛狗跳啊?

李壯聽說豔紅的事之後,一合計,就上門提親了。

他條件不好,豔紅也壞了名聲,要是她願意,他們就一起過日子。

豔紅突然開口說,大夫說我的身體不適合打胎。咱倆要一起過,肚子裡這個也得一起。

李壯搖搖晃晃地站起來,說回去想一想。豔紅在心裡嗤笑,裝什麼裝,肯定不同意。

剛說的那什麼不能打胎是騙人的,她就是拼著一口氣不想把自己賤賣了,憑什麼她要委屈求全?!

可第二天一大早,李壯滿身晨露地出現在豔紅家,他同意了!

豔紅怔怔的,她是真沒想到。

留下這個孩子,就意味著孩子血緣上的爛父親會時不時來找麻煩;也意味著,他要給別人養孩子;更意味著,豔紅那不堪的一夜會日日夜夜,以一條活生生的人命提醒著他們!

李壯不會不知道這些,可他依舊同意了。

豔紅問為什麼。

沒什麼好聽的理由,李壯就一句話,你身體重要。

05

豔紅驀地就哭了,這種時候,有個只見過幾次面的男人惦記著她的身體,這世界,還不絕望。

於是,她嫁了。

在嫁之前,她獨自去了縣裡,把孩子打了。

那個孩子是意外,也是恥辱,她不可能留著他繼續禍害將來的日子。

有些事兒,時候不對,人選不對,就是個錐心的罪!罪,就留不得。

李壯知道後,什麼也沒說,捎給豔紅兩包紅糖和兩隻烏骨老母雞。

結婚後,李壯對豔紅很好。距離打胎都過去三個月了,他還是不讓她碰冷水,說小月子傷身,得好好養著。

看著李壯撅著屁股給她洗內衣,豔紅恍了一下神,原本,她只是覺得李壯這人好,嫁了他不會更糟。可如今看,卻是她比當初想的,要好很多了。

豔紅那顆被傷得血淋淋的心,一點一點開始結痂了。

一晃,就過去大半年了,豔紅一門心思放在打鐵鋪上,她是想多掙點錢,要是可能,換個地兒。

就算她跟李壯同進同出看著很恩愛,但流言這東西,不就是來毀人好日子的麼。豔紅自己受著也就算了,可李壯不該跟著受。

說到底,李壯當初算是拉了她一把,結果把自己搭進去了。

那天,豔紅媽說,馬躍要結婚了。豔紅沒啥感覺,他倆的情份早就斷了,她不怨他,各走各路吧。

沒多久,馬躍家的迎親陣仗從李壯家門口過,豔紅正在廚房揮汗如雨地炒菜,那天,要好好吃一頓!

喊李壯妹妹吃飯時,很久都沒反應,不過豔紅也沒在意,她有病麼,能理解。

那天李壯出去送貨了,急慌慌趕回來,臉色大變地衝上樓了。

他妹自殺了,兩人忙把人送進醫院,還好只是失血過多。

那會,李壯才有空跟豔紅解釋,原來他妹十八歲的時候談了個男朋友,本來感情挺好,那家人一聽說她是近親結婚生下的孩子,立刻逼他們分手,還說了很多難聽話。

後來那男的結婚時,他妹去婚禮上了,又被羞辱了一次。那之後,她的病就嚴重了,還跑去那人家裡放了一把火。

名聲算個什麼東西


06

打那以後,李壯妹妹一看見誰結婚就會自殘,就連他倆結婚,李壯也是找了個理由把人支走了。

這女人吶,都是苦水堆裡泡出來的,哪個又快活了?

晚上豔紅躺在床上,一會想著自己,一會想著李壯妹妹,她突然有些慶幸,自己還是好運的,起碼還健康地活著,身邊這個男人,也算知冷知熱。

她問李壯,你妹那病,能治嗎?

李壯猶豫了很久才說,不是不能,是沒必要,治精神病的那些藥,他妹的身體根本扛不住。所以李家父母臨死前,只是要求讓她少受點罪地活著,李壯盡力去辦,想著法兒不讓她受刺激。

但辦法想得再多,一年半後,李壯妹妹還是走了。

那會,豔紅懷孕三個月了,一個生命走了,一個生命又來了,生活就是殘酷和希望在無限循環。

豔紅生了個兒子,兒子五歲時,豔紅說,為了孩子上學好,去縣裡吧。

反正打鐵鋪的生意冷清了,於是,兩人去了縣裡,盤了間包子鋪,每天起早貪黑忙個不停。

後來兒子去外地上學,包子鋪還開著。忙碌,成了一種習慣,兩人搭著手把熱騰騰的包子饅頭做出鍋,每個蒸氣裊繞的縫隙裡,都是生活最本質的味道。

豔紅倒下的時候,她正在給顧客裝包子。送到醫院一查,是肝出了問題。但縣醫院的技術有限,做了肝臟切片後送去省城做病理分析。

醫生說最壞的就是肝癌,專業術語李壯聽不懂,就聽懂了一件事,可以手術把壞的肝割掉,如果還不行,就要換肝。

李壯頓時就說,我的換給她!

07

但換肝哪是那麼容易的,首先還得兩人配型成功,李壯就說要去做配型,醫生被他煩得沒辦法,病理結果都沒出來,他這樣完全是搗亂。就把這事告訴了豔紅,讓她勸勸李壯,別自己嚇自己。

豔紅剛喊了一句大壯啊,他就攥著豔紅的手跪下了。

李壯悶悶地說,真到了那一步,我的肝給你,多少都行!

李壯是真的願意,這樣,也許就能稍微減輕他的罪惡感吧。

要是豔紅沒跟著他這麼操勞,是不是就不會得這病了?而豔紅會嫁給他,說到底,跟他有一定關係。

當年,豔紅懷疑過馬躍給寫她的那封信,但是找不著人,也許是誰知道兩人的關係,寫了封惡作劇的信。但沒想到,真會讓那個爛男人佔了便宜。

是豔紅的命太背了。

可李壯很清楚,那不是命背,而是有人故意乾的,那人,就是他妹妹。

李壯沒跟豔紅講全他妹的事,她被男人傷了心是真的,有病也是真的,但她還是會喜歡上男人,那人,就是馬躍。他妹很清楚,自己的身體不可能嫁得了人,所以喜歡都是偷偷的,可她也見不得馬躍跟別的女人好,所以聽馬躍說要娶豔紅之後,就發作了。

她模仿過馬躍的字,就寫了那封信給豔紅,又把那消息透露給了爛男人,還給了他一個刻著馬字的鋼筆蓋,她就是要讓豔紅誤以為那晚的男人是馬躍,等豔紅去找馬躍時,他肯定不會認,兩人就會鬧翻。

事情也果然如她想的那樣,兩人散了。

名聲算個什麼東西


08

李壯知道的時候,事情已經發生了,但他能怎麼辦?一邊是無辜的豔紅,一邊是他發誓要照顧的妹妹,他想了很久才想到,要不,他娶了豔紅吧。既然他妹毀了豔紅一輩子,那他就用一輩子償還!

而在他妹心裡,既然豔紅和馬躍已經散了,也就不會為難豔紅,同一屋簷下也相安無事。

豔紅看著李壯生生熬白的頭髮,心就軟了又軟。

是的,她知道真相了。

那年她收拾李壯妹妹的遺物,看到了她的筆記本,字跡跟馬躍的一模一樣!還有幾個刻著馬字的鋼筆。

聯想那天馬躍結婚時,他妹的自殺行為,豔紅就猜到了,她喜歡馬躍,自然,也討厭當年跟馬躍好的自己。

一封信,一個筆蓋,一個爛男人,不用警察出馬,豔紅也知道都出自李壯妹妹的手筆。

恨嗎?一個有病的死人,恨了又怎樣?

豔紅想過恨李壯,可他對自己的好卻是實實在在的,照顧她月子,整夜整夜地抱著兒子睡,外頭淘了啥好吃的,都留著給她。她不是鐵石心腸,這男人心裡有她,她懂。

過日子本來就是各種紛擾糾纏著,人這一生起起落落,得得失失,誰欠誰的多一點,又怎麼理得清?還是珍惜當下吧,無論初衷是什麼,總歸他們認真地過著日子,也認真地待著對方。

豔紅願意放下往昔跟他好好過,他亦願意把肝都捐給她,他們,是一家人了。

這生活,終於沒有辜負他們。

所以,無論病理結果如何,這個男人都會一直陪著豔紅,她什麼都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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