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時間積極分子可以轉為發展對象?
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並報上級黨委備案後,可列為發展對象。
(二)每位經過1年培養教育和考察的積極分子都能如期轉為發展對象嗎?
不能。每年遞交入黨申請書的“申請人”很多,只有一部分可經過支部考察決定列為“積極分子”、隨後經過一年的考察,在聽取多方意見的基礎上,能夠成為“發展對象”只是一部分。
(三)發展對象該做些什麼?
1.支部配備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介紹人,發展對象要與該兩名入黨介紹人談話,如實彙報相關情況;
2.配合黨組織進行政治審查:需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必要時對直系親屬進行外調,注意: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者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3.在積極分子時期,未參加基層黨委或者縣級黨委組織部門組織的不少於三天(或者不少於二十四學時)集中培訓的,要及時參加,未經培訓的,一般不能發展入黨;
4.一切材料準備就緒之後,經支委會嚴格審查和集體討論之後,報送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預審通過後,方可領取《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啦!
注意: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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