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放貸是否會構成犯罪?

筆者因工作關係,會接觸很多對外放貸的人,國家目前正在整頓民間借貸市場,對於這些放貸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構成犯罪,輕則傾家蕩產,重則身陷囫圇。本文主要介紹在從事職業放貸的過程中,哪些情形會構成犯罪。

資金的來源可能會導致犯罪

如果是以自有的資金進行放貸,一般不會構成犯罪,從法律上講,即使對外出借再多的錢,也應當受法律保護。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從事放貸工作,但用的卻不是自己的錢,有的人將自己的房屋抵押給銀行,然後將該筆款項以更高的利息轉貸給他人,有的人則向社會大眾吸收資金,我們簡單談一下,不同資金來源,有可能會構成的犯罪。

高利轉貸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10萬元以上,或者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高利轉貸罪的資金來源是金融機構,一般情況下,如果是通過正當目的取得貸款,後面才產生放貸意圖的,不應當構成本罪。只有一開始就具有轉貸牟利的目的,套取資金後轉貸的,才構成本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個人吸存20萬以上或者吸存30人以上,單位吸存100萬以上或者吸存150人以上,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

認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需要同時具備4個條件:1、未經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3、承諾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4、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職業放貸是否會構成犯罪?

上門追債的刑事風險

將款項出借後,如果對方不償還借款,很多放貸人就會上門追債,例如在門外用紅油漆寫大字、恐嚇債務人家人、電話騷擾等。

筆者曾經接觸過廣州的一個案例,就發生在2018年,一位放貸人,在債務人家門前用油漆寫大字,最後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罪名為“尋釁滋事罪”,據筆者瞭解,目前仍然被拘留。

再講一下演變成搶劫的情形,舉個案例,甲將自己的10萬元借了給乙(沒有約定利息),乙沒有如期歸還,甲上門追討,將使用暴力威逼乙簽下一張15萬元的借條,此時,甲的行為涉嫌搶劫罪,涉案金額為5萬元,在本案中,5萬元並非合法的債權。

除了以上的情形外,如果組織多人上門追討,還有可能被認為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因此,筆者在此建議,儘量使用合法途徑追討欠款。

職業放貸是否會構成犯罪?

利用民事途徑追債的刑事風險

正常情況下,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實現債權,並不會有法律上的風險,站在政府層面,也希望公民能通過合法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過,在現實中,很多人偽造案件證據、虛構事實,然後提起民事訴訟,通過看似合法的訴訟來實現自己非法的訴求。刑法第107條之一,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分割他人合法權益的,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還有一些情形,會構成更嚴重的犯罪,例如甲使用虛假的借條,到法院起訴乙還款,勝訴後,法院的執行部門將乙的財產轉移到甲的名下,此時,甲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

筆者在此建議,實事求是、合法追債。

職業放貸是否會構成犯罪?

什麼情況會被認定為職業放貸人?

目前,對於職業放貸人,並沒有全國性的成文規定,但是一些地區或者法院,會將部分的人列為職業放貸人。浙江省曾經有一份會議紀要,符合以下條件的,會納入職業放貸人名錄:

1. 三年內,同一或關聯原告在同一基層法院,民間借案件20件以上,或者在同一中級法院轄區有30件以上民間借貸案件的。

2. 一年內,同一或關聯原告在同一間基層法院民間借貸案件10件以上的,或者在同一中級法院轄區有15件以上民間借貸案件的。

3. 一年內,同一或關聯原告在同一中級法院轄區內,民間借貸金額5件以上且累計金額100萬元以上,或者3件以上涉案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

被納入名錄後,會進行重點管理,並每季度通報給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職業放貸人有公職人員的,還應抄送給監察部門。

除了浙江省以外,還有很多其他地區的法院,都會有一些內部的規定,來處理這些職業放貸人。對於職業放貸人名錄的規定,筆者在此不發表過多意見,不管這些規定是否合理,我們都可以看出,國家目前正在從嚴治理民間借貸。

職業放貸是否會構成犯罪?

總結

有人有空餘資金,有人有資金需求,職業放貸人應當有生存的空間,筆者相信以後,國家並不會抹殺職業放貸,應該會通過法律的手段,對這一行業進行管理,使用其規範化、合法化,但就目前來說,職業放貸人還是應當注意,應當合法出借、合法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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