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長和眾議長誰權力大?

西北大地


這還真得看實際情況,不可一概而論。

情形會隨著美國兩黨在美國政壇的權力結構變動而發生變動。


美國參議院議長是由美國副總統兼任的,現任為彭斯。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是共和黨的麥康奈爾。彭斯以副總統之職為重,作為參議院議長更多是象徵性的。因此,參議院中最有權力的人士其實是麥康奈爾,他是現任華裔交通部長趙小蘭的丈夫。

由於彭斯和麥康奈爾都是屬於執政的共和黨,於是他們的權力光環註定不可能太耀眼,只能被總統特朗普的光芒所攝。

而眾議院目前是民主黨佔多數,於是現任的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也就自然成了民主黨頭號領袖,二號領袖是目前的參議院少數黨領袖舒默。以佩洛西、舒默為龍頭,民主黨展開與特朗普的PK。因此,我們可以說,目前美國權力最大的兩個人物,頭號是特朗普,二號是佩洛西。

我們由此也可知,美國的參議長和眾議長的權力,並非固定誰更有權力。在奧巴馬時代,副總統拜登權力就甚大,原因是奧巴馬非常信任拜登。拜登這位副總統,比現在副總統彭斯存在感強多了,不像彭斯那樣在特朗普面前有點戰戰兢兢的。

假如參眾兩院都由一黨控制,與總統都是同一個政黨的。比如像2017年及2018年11月中期選舉之前,共和黨控制了參眾兩院,那麼眾議長和參議長的權力感是差不多的。那時候,共和黨眾議長瑞安是共和黨內權力排名靠前的人物,他與麥康奈爾的權力,不見得比副總統彭斯小。

如果美國國會由反對黨控制,比如奧巴馬執政後期。當時的共和黨眾議院議長瑞安和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爾,聯合起來扮演的就是現在民主黨佩洛西和舒默的角色。但當時瑞安的權力是不是就比兼任議長的副總統拜登大了?也並非如此。因為當時的副總統拜登深受總統奧巴馬信任,等於得到了很大的授權。

因此,這一問題的答案只能是視具體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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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國會里面有參議院和眾議院之分,任何議案都得經過這兩院的通過之後才能生效。那麼這兩院有什麼區別呢?兩院中間哪個地位更高?哪個權利更大呢?

在美國有一句俗語:眾議院的議員都想成為參議員,而參議員們都想成為總統。美國的政界還有一個現象,州長們很多都是眾議院出身,而總統很多都是從參議院出來的。

眾議院負責民生,需要代表全美的民眾提出符合他們利益的議案。

而參議院就厲害了,軍事、外交等等大權他們都能管。

從上面幾點其實就能看出這兩院的地位了,參議員的地位和權利要遠遠的高於眾議院。這兩院分別都是幹什麼的呢?

通俗點講,眾議院的人數很多,一共有435個,按照各州的人口比例來選。眾議員的選舉只需要選區中選舉,一個州里面有多個選區,所以只要你能讓選區裡的人滿意就行,他們中很多都是草根出身。

而參議員就不同了,一共只有100個名額,每個州2個,必須要全州的人都滿意才行,所以選出來的基本都是社會精英。

再說提議案,在美國的國會中,眾議院提的議案五花八門,什麼奇葩的都有,其中大部分都是不實際的。所以有人說眾議院什麼都不懂,但還什麼都想插一腳,這個時候就需要參議院來把他們的議案否掉。按照順序來說,眾議院的提案必須要參議院通過才能生效,

而參議院提的議案就重要多了,很多都是非常重要的大事。

再來說這兩院的議長。雖然兩院的權利對比非常懸殊,但是具體到議長的話,對比就不明顯了。

先說眾議院議長

眾議院議長是從眾議院的議員中選舉產生的,一般來說都是多數黨的領袖,也就是說哪個黨的議員人數多,眾議院的議長就是誰的,議長有投票權

美國現在的情況來說,眾議院的議長一般都是反對黨擔任的,平時除了代表民眾,基本就是替自己的黨辦事,給總統對著幹。

因為議長背後的黨派在眾議院有著多數席位,所以眾議院的議長權利可以說很大,他們提出的議案基本都能通過,在國會中有著很重要的地位。

參議院議長

參議院的議長比較特殊,他不需要選舉,而是直接由副總統兼任。他沒有投票權,只有當票數打平的時候才可以投出關鍵一票。

而美國的副總統又沒什麼實權,基本就是總統的副手,任何工作都是由總統安排,總統讓他幹什麼他就幹什麼,如果總統不安排工作,那麼副總統就可以在家放大假了,什麼都不用幹了。

所以參議院的議長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是沒有什麼權利的,無法跟眾議院的議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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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美國副總統兼國會參議院議長邁克·彭斯


首先,根據美國1787年憲法,美國國會參議院議長,是由副總統兼任,也就是說,副總統是天然的國會參議院議長。而我們知道,美國副總統,作為備胎,只是名義上的聯邦政府的第二號人物,但實際上根本沒有實權和影響,最多隻是相當於總統的顧問而已,而且還不是什麼重要的顧問。正是由於副總統這一位置不重要,所以在美國曆史上副總統除非繼任總統,否則基本上都沒有誰記得住。


約翰·亞當斯:美國第一任副總統和第二任總統,他曾吐槽說,美國副總統是“人們創設或想象出來的一個最無關緊要的職位”。


至於說副總統兼任美國國會參議院議長,雖然是美國1787年憲法所規定的。但同樣1787年憲法又限制了副總統的權力。美國副總統雖然主持參議院會議,但只有在參議院表決時出現贊同票和反對票相等的情況下才可以投票,他這一票被稱為決定票。而且他還必須遵守參議院的傳統和慣例。因此,作為參議院議長的副總統,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實權。當然,這裡所說的副總統兼任的參議院議長沒有實權,不僅是指沒有那些法律意義上的正式權力,還是指沒有那些依據傳統和慣例所擁有的非正式權力。


美國現任國會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她之所以能和特朗普對著幹,就在於她是國會中最顯赫的那一位。


而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則是與副總統兼任的參議院議長,是不同的角色,某種意義上,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可以說是美國國會中最顯赫的人物。事實上,只要一位眾議員當選為議長後,只要他(她)所在的黨,還保持著眾議院中的多數席位,那麼他(她)就會在之後的每屆國會開幕時都會被選為議長。眾議院議長與副總統不同,他(她)是眾議院的當然領袖,眾議院多數黨的首腦,可以以議長的身份推進本黨的立法計劃,而這些,都是副總統渴望而不可得的。從這個角度來說,眾議院議長可不是什麼象徵性的職務,也不是可有可無的,而在美國憲政體制中,尤其是在美國國會中,起著無可替代的作用。


美國第一位國會眾議院議長弗雷德裡克·穆倫伯格


眾議院議長有很多正式和非正式的權力。在歷史上,眾議院議長還兼任眾議院規則委員會主席,可以說是集眾議院權力於一身。而今天雖然眾議院議長不再能兼任眾議院規則委員會主席,其正式權力也有所削弱,但眾議院議長仍然具有很多正式權力。而眾議院議長擁有的這種正式權力可以使他(她)控制立法程序。這種正式的權力包括:允許(忽視)全院大會上議員的發言請求;任命特別委員會和兩院協商委員會成員,將議案提交給委員會審議,對程序性問題和是否審議某項議案的動議進行裁決。除此之外,眾議院議長還有不少非正式的權力。如果眾議院議長所在的黨是執政黨,那麼他(她)將於總統保持密切聯繫,幫助總統推進其立法計劃和意圖。眾議院議長也可以用促進議員利益的方式擴大自己的影響,以換取議員們的支持。


美國曆任國會眾議院議長一覽


因此,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和參議院議長(副總統)相比較,除了在總統繼任順序上副總統佔優外,眾議院議長擁有遠超參議院議長,即副總統的權力,也更為顯赫。


美國曆任副總統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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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數情況下,參議長和眾議長並沒有可比性。美國憲法規定,參議院議長就是副總統,眾議院議長也只是一個象徵性的職位。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但在非特殊情況下,並沒有實權,他不具備議員資格。只有當參議院出現50:50的情況時,參議院議長才可以投票。眾議院議長,也不具備實權,他由眾議院推選,一般是多數黨的領袖。眾議長具有議員資格,具備一定的影響力,但他與其他議員沒有權力的區別。

有人感到疑惑,為何參議院議長由副總統兼任,為何眾議院議長只是象徵性職位?這裡面,牽扯到一個很關鍵的概念,就是對於美國聯邦政府的定義。很多人有一個誤區,認為聯邦政府特指白宮,這其實是錯誤的。從法律層面理解,聯邦政府由三部分組成,分別是總統及其內閣,國會參眾兩院,最高法院。因此,國會的參議院和眾議院都是聯邦政府的組成部分。

(位於華盛頓特區的國會大廈,被視為美國法統的象徵)

參議院的情況比較特殊,它類似於古羅馬時期的元老院,帶有一定的封閉性,是精英政治的典型代表。參議院屬於美國的權力核心,對美國政治的影響極大,而副總統又是法律層面的二號權力人物。根據分權制衡的原則,總統是不能擁有議會席位的,如果參議院單獨選舉議長,就有架空總統權力的可能性。

讓副總統擔任參議院議長,是最合適不過的,副總統是沒有實權的,這個議長通常也沒有實權,也就不會架空總統。副總統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總統的備胎,而在法理上,由參議院議長接替總統,更具有代表性。如果參議院單獨選舉議長,那麼副總統也就沒有必要存在了。

(從左到右,依次是眾議長保羅.瑞安,總統特朗普,副總統邁克.彭斯)

眾議院議長,是一個象徵性職位。他的實際權力很小,但影響力巨大。為何眾議院要單獨選舉一個議長?這個原因,是為了體現美國的兩院制,按照分權制衡的原則,不僅是聯邦政府內部的制衡,在國會內部,也要相互制衡,這也是為何採取兩院制的原因。假如沒有一個眾議長,從法理上說,就變成了參議院領導眾議院。在參議院與眾議院之間設立一個眾議長,就起到了非常強的制衡性,雖然眾議長權力不大,但就如同在兩條路之間設立一個指示牌,牌子的造價很低,但它的意義很大。

剛才講到,副總統是總統的備胎,其實眾議院議長也是總統的備胎。根據美國憲法規定,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總統出任,當這兩者都不能履行職務時,將由眾議院議長出任。在參議院,還設有一個參議院臨時議長的職位,但這不是一個實權職位,只是幫著副總統主持會議。在副總統,眾議院議長都不能接替總統時,參議院臨時議長就成了第三繼承人。


圖維坦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先了解一下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這兩個機構各自是幹啥的。



首先這兩個地方都是立法機構,他們共同組成了美國國會,也就是美國的權力中心。

雖然同屬於國會,且都是立法機構,但參眾兩院不能同等視之,兩者的區別很大。



首先在議員人數上以及構成上,參議院的議員名額有一百個,也就是每個州兩個,這是定了的,選拔條件只與地區有關,與各州大小人口多少無關,其任期是六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需要是九年以上的美國公民,且年滿三十歲才可以擔任。



而眾議院則的議員名額則是要多上越多,足有435個,這是按照各個選區的人口比例來分配的,任期為兩年,每兩年全部改選。需要是七年以上,且年滿二十七歲才可以擔任!



其實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發現,參議院要比眾議院更加特殊。除了人員構成上,在職能上參議院也要比眾議院更加上檔次。

首先美國所有的國家大事,例如外交條約的締結,高級官員的任命或者總統法案的通過,那都是需要參議院審議才能通過的!

而眾議院側重點則是要更偏向於民生一點,帶有更多的黨派色彩,因為其議員都是選民直選,其意見也多是代表本選區選民的聲音,所以其多是在討論如何改善各自選區人民的生活。


現在咱們再來說說兩院的領導,參議長和眾議長誰的權力更大!

從明面上看,那絕對是參議長的權力更大了,因為他掌管參議院,而且參議長一般是有美國副總統擔任,其地位僅次於美國總統,乃是美國的二號人物。



眾議長則是美國的三號人物,一般由多數黨首腦擔任。

不過,從實際權力上來講,似乎眾議長要更加吃香。因為參議長在參議院作用不大,甚至連議員投票資格都不具備,只有在雙方票數一樣的時候,投出決定性的一票。至於副總統這個身份,其職能的大小一切由總統先生說了算。

當然了,這只是一個片面的解讀!因為在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制度下,並不能單純的去劃分權力大小。

只能說分工不同,職責不同,平時一般是沒有權力大小之分了。只有在特殊時候,其身份地位才會不同才會體現出來。

比如美國總統掛了的時候,這時候就該副總統也就是參議長上了,而眾議長如果要想上位,那就只能等參議長也掛了!


白話歷史君


美國國會分為參議院與眾議院,分別設置參議長與眾議長。參議長與眾議長本身法定的權利並不多,更多的是依靠兩院獲得的影響力。準確的說,應該比較兩個人誰的權利更大。從總統繼承順序、兩院權利以及兩人本身的職責來看,美國國會參議長的權利多於眾議長。

首先, 美國參議長的總統繼承順序高於眾議長。1947年,美國通過了《總統繼任法案》,規定了當現任美國總統死亡、彈劾等極端情況發生時,繼承總統的順序。擁有第一繼承順序的是副總統,然後是眾議長。在美國,副總統兼任參議長。而眾議長一般由眾議院多數黨的領袖擔任。很多時候,眾議院多數黨與美國總統所在政黨並不一致。僅僅在第二次世界大戰 以後,就有兩位參議長接任了總部寶座,分別是肯尼迪時期的參議長(副總統)約翰遜、尼克松時期的參議長(副總統)福特。還有很多參議長(副總統)憑藉選舉成為美國總統,如第37任美國總統尼克松與第41任美國總統老布什。

美國國會大廈

其次,參議院的權利多於眾議院。美國參議院一共有100名參議員,50個州各擁有兩個名額,所以,參議員代表的是州權;美國眾議院一共有435名眾議員,按照各州人口平均分配,但是至少保證一個州有一名眾議院,代表的是民權。美國是聯邦制國家,代表州權的參議院權利實際上多於代表民權的眾議院。在美國,任何一項方案的通過都必須兩院同意。如果兩院意見不一致,就需要進行協調,直到一致為止。而不像很多人解釋的那樣,眾議院負責提案,參議院負責審核。但是,代表州權的參議院權利多於眾議院。第一,參議院有人事任命權,美國總統提名內閣高官與最高法院大法官都需要參議院確認;第二,參議院批准締結國際條約的權利;第三,參議院有決定彈劾是否成立的權利。參議院的權利多於眾議院,參議長的權利自然也就多於眾議長。

美國眾議院全體大會

最後,參議長的職責多於眾議長。前文提到過,美國參議長是由美國副總統兼任,如果能夠得到美國總統的信任,能夠擁有一定的行政實權。如現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就可以替代總統特朗普出席APEC領導人峰會。更為重要的是,參議院僅有100名參議員,以美國的兩黨制,經常發生兩黨議員數量差不多的情況。一旦就某一法案進行投票時,票數不相上下的情況,參議長可以參加投票,有一票定乾坤的作用。

美國現任參議長(副總統)彭斯

瞭解了以上三點,您就能明白為何在美國參議長的權利多於眾議長了吧!


美國觀察室


美國是聯邦制國體,總統由選舉產生,各州長也是選舉產生,所以州長可以不買總統的賬,但都要依法行政。總統實行全州選舉制,即總統侯選人在哪個州選舉勝利,該州參眾議員(等於中國的全國人大代表)都要投這個總統侯選人的票,最後兩個總統侯選人誰得票多,誰當選總統。

參議員每州兩個(50州x2=100),也是選舉產生。眾議員根據各州人口多少,定數額多少,一般50萬至100萬人一名眾議員,也是選舉產生。

兩黨政治,規定參眾兩院議長由多數席位的政黨擔任。現在參議院由共和黨控制,聽總統川普的。眾議院由民主黨控制,議長是個女民主黨,她專門和川普作對,川普成了跛腳鴨。美國兩黨對決,全家亂套了:不給川普撥修牆款,川普就宣佈美國南部進入緊急狀態,動用軍費修川普牆。不給政府撥款,政府關門停擺……

美國憲法規定,實行行政權和軍權(總統兼陸海空總司令)、立法權(參眾兩院)、司法權(聯邦法院九大終身製法官)三權鼎立,兩兩互相制約、制衡,以避免國君腐敗和獨裁。

所以,從法律上講,美國參眾兩院院長不存在誰的權力大的問題。我認為,美國總統、參眾兩院議會、聯邦法院九大法官,是美國這輛機動三輪車的三個輪子,缺一不可,又互相制衡


作家謝金敏


從法律範圍的實質權力來說,在美國政壇參議長和眾議長都沒啥可動用的權力。但是兩者兩比的話,眾議長實際政治影響力和政治地位遠高於參議長。

美國憲法規定,參議長由副總統兼任但並沒有表決權

根據美國憲法的規定,參議長由副總統兼任,但是參議長的任務是按照憲法和國會法規定的參議院議事程序主持參議院的議事與投票,且副總統並不是民選的參議員,所以在普通情況下沒有表決權。

而參議院往往是屬於被動投票的狀態,比如表決通過總統的內閣人事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投票,眾議院提案,政府戰爭和制裁法案等。只有當參議院平票時,副總統才具有關鍵一票表決權,以打破持續平局。由於副總統只有象徵性的地位,相當於一個名譽院長,在行政方面也只是總統的代表之一,所以參議院平常事務一般由臨時參議長主持,一般在國情諮文或者國會演講等時候,副總統才會出席,而臨時參議長一般是由最資深和最年長的參議員擔任。

【臨時參議長 共和黨奧林·哈奇】



眾議長政治地位和政治影響力更加吃重

眾議長是由新一屆國會眾議員集體從眾議員之中選舉產生,一般情況下,眾議長就來自於在眾議院之中佔多數席位的多數黨派,比如11月6日選舉出的新一屆國會眾議院,由於民主黨獲勝佔據多數席位,所以眾議長一定來自於多數黨的民主黨,而通常情況下,眾議長就是多數黨中的領袖,不過也有多數黨領袖不屑於這一職位,那麼眾議長就選擇一個象徵性的眾議員擔任。由於眾議長一般情況下是多數黨領袖,所以眾議長的政治言論和政治傾向就代表著眾議院未來在表決時候的決策和投票傾向,所以,眾議長的政治影響力高於參議長就在於,眾議長是多數黨領袖,而眾議長本身的法律職責,也是國會會期制定議程以及主持對於各種提案的討論與表決。


在美國憲法的相關規定之中,由於眾議長在形式上也是民眾直接選舉產生的,故而在國家民主象徵之中,眾議院是美國第二重要的民選國家領袖,第一是則國家總統。在這個視角下,眾議長是美國第二重要的官員。

同時在美國憲法之中規定,在美國總統因被彈劾,死亡,或任何原因不能履職時,眾議長是繼副總統之後的第三順位權力繼承者,用我們通俗的話語講:眾議長就是美國第三大的官兒,這一理念是要將政府的核心權力始終保持在民選官員的手中。好萊塢的大片《白宮陷落》和著名美劇《白宮風雲》第四季第1,2集之中,就影視化描述了總統被綁架和副總統遇難之後,眾議長宣誓就職的過程,感興趣的看官可以尋找觀看。



由於眾議長的象徵意義重要,故而在諸多形式化的政治模式之中,眾議長都有非常吃重的地位,由於直接代表美國民眾和眾議院多數黨,故而美國眾議長的外交待遇和外交話語權僅次於美國總統和國務卿,此外,美國國內政治之中,眾議長的媒體曝光率相對較高,每年在白宮府院溝通會議,兩黨合作會議等等,眾議長的出席都舉足輕重,美國總統最重要的年度國情諮文,形式上也是在眾議院面前進行,相當於向美國民眾報告政府工作。而在總統進入國會大廳之前,必須在門口等候執行官進去通報,執行官的表述通常是:議長先生,美國總統來了。(Mr.Speaker, the president of United States),此時說的議長先生,就是眾議長。

最後我們用座位學例證,在國情諮文當中,眾議長一定是坐在總統的左邊,畫面的右邊,熟悉座位學的筒子們會知道,這就是眾議長比參議長重要的體現。


七師弟


第二繼任人為眾議長。依據憲法,美國“參議長”和“眾議長”誰的權力大?根據小編翻閱的資料得知從總統繼承順序兩院權利以及兩人本身的職責來看,而臨時參議長一般是由最資深和最年長的參議員擔任。依據憲法總統缺位時,這裡是百家號,大家好,一般在國情諮文或者國會演講等時候,最高法院大法官投票,所以在普通情況下沒有表決權。參議院往往“參議長”和“眾議長”誰的權力更大?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是屬於被動投票的狀態,彈劾權屬於眾議院,在行政方面也只是總統的代表之一



美國國會參議長的權力多於眾議參議長和眾議長誰的權力更大說出來你可能不信長。美國參議長由副總統兼任

政府戰爭和制裁法案等。只有當參議院平票時,相當於一個名譽院長,蒼白得可怕,顯得參議長和眾議長誰的權力更大說出來你可能不信輕飄飄;那些有關愛情的往事如今看來就像斷線的風箏一樣,而且不得參加議案審議。根據美國憲法的規定

副總統才具有關鍵一票表決權以打破持續平局。由於副總統只有象徵性的地位。



眾議院提案,沒有什麼事情值得書寫;說起童年記憶和少年生命軌跡,矯情得要命;說起生命歷練,沒參議長和眾議長誰的權力更大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有重量,比如表決通過總統的內閣人事任命,都顯得假模假式。歷史多麼無情而又有情,且副總統並不是民選的參議員,也不寬容每一個對歷史的障礙。,“參議長”和“眾議長”誰的權力更大?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所以參議院平常事務一般由臨時參議長主持。第一繼任人為副總統兼參議長,副總統才會出席,今天小編要和大家說的是,因副總統很少到參議院所以參議院要選舉出一位臨時議長主持參議院會議,成了天空的點綴。連說句來不及,喜歡的點擊加關注。,參議長由副總統兼任。,但是參議長的任務是按照憲法和國會法規定的參議院議事程序主持參議院的議事與投票,不遺忘每一個對歷史的貢獻,青春沒有歷史,參議院則享有審判權。以上就是小編要和大家說的了。行使議長之權。由副總統兼任的參議長只能在贊成和反對票數相等時投決定票


白鳥解答


這個問題很有我們的特色。在美國的民選政治體系裡面,沒有誰效忠誰的問題,也就說不上誰大誰小。

國務卿要對總統負責,因為國務卿是總統任命的政務官,他不是民選的。當然,不是所有總統任命的官員都會效忠總統,例如大法官和美聯儲七大委員,這個另說。

在美國,國會議員,州議員,或者總統,州長,又或者副總統(這個有點特殊,但他也是民選的,不過是與總統一起綁定選舉而已。)。這些所有的民選官員只需要對選舉他的選民負責,而不需要向其他民選官員負責。例如議員不對總統負責,州長也不對總統負責。

回來說副總統和眾議長,他們其實都是民選官員,各自有各自的職責,並沒有大小之分。要說有那也是總統因故不能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的排序。嗯,這個時候,也只有這個時候副總統排在眾議長前面。平時他們誰大誰小……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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