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你如實申報了嗎?曉得不誠信申報帶來的後果嗎?

2019年初,下載最火的手機APP應該是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個人所得稅”APP,同時,該系統的互聯網WEB端、扣繳客戶端和稅務大廳端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功能也同時向社會開放。想必大家都知道自己可以扣除的標準定額了,也按照提示申報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那麼,你在享受個稅新政紅利的同時,想過你申報的個人所得稅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嗎?曉得不誠信申報帶來的後果嗎?

個人所得稅你如實申報了嗎?曉得不誠信申報帶來的後果嗎?

誠信推定 如實享受紅利

個人所得稅的基礎信息和享受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是稅務機關依據國際通行慣例遵循“誠信推定”的原則,由納稅人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填報,如實享受,如果因為填報不實的信息享受了不該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將會給你帶來很多麻煩。

個人所得稅你如實申報了嗎?曉得不誠信申報帶來的後果嗎?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申報後,稅務機關後續將如何實施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30條第二款規定,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抽查。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提供虛假信息的,應當責令改正並通知扣繳義務人;情節嚴重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並實施聯合懲戒。

筆者對此向國家稅務總局陽泉市稅務局所得稅科做了專門諮詢:

一是稅務機關定期開展抽查,用大數據對申報信息實施抽查管理

稅務機關將運用大數據對納稅人申報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分析,按照分析結果,建立異常數據名錄庫,實施隨機抽查,最終確定抽查對象。

申報信息是否真實的舉證責任由誰來承擔?

納稅人申報後,應當自行保存扣除信息的相關資料,稅務機關進行核查時,由納稅人提供留存備查資料,如果留存備查資料不能支持相關情況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提供其他佐證;不能提供其他佐證材料,或者佐證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關專項附加扣除。

二是相關單位和個人協助核查,加大對個稅後續監管的力度和精準度

稅務機關核查專項附加扣除情況時,可以提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核查,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

提請公安部門提供核實有關戶籍信息;衛生健康部門提供核實有關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獨生子女信息;民政部門、外交部門和法院提供核實有關婚姻狀況信息;教育部門提供核實有關學生學籍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督管理、醫療保障等部門提供相關信息……。

經這些部門核實的信息,稅務機關將再次與納稅人申報的相關信息進行比對,從而作出相應的稅務處理。

三是依法作出處理,讓失信者處處受限

納稅人哪些行為將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理?

(一)報送虛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複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三)超範圍或標準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備查資料;

(五)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稅務機關對上述行為將如何處理呢?

首先由主管稅務機關責令其改正;對情形嚴重的,納入有關信用信息系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涉及違反稅收徵管法等法律法規的,稅務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其次,納稅人在任職、受僱單位報送虛假扣除信息的,稅務機關責令改正的同時,通知扣繳義務人。

實施聯合懲戒給你帶來的影響會是什麼?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稅務總局、中央文明辦、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旅遊局、國管局、外匯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民航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全國工商聯、中國鐵路總公司等34家單位聯合簽署了《關於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2016版)》,對公佈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當事人實施28條懲戒措施。

稅務機關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信息技術手段定期向簽署本備忘錄的部門和單位提供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及當事人信息。同時,相關名單信息在稅務機關門戶網站、“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供社會查閱。相關部門和單位收到相關名單後,根據本備忘錄約定的內容對其實施懲戒,並及時或定期將聯合懲戒措施的實施情況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聯合懲戒子系統反饋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稅務總局。

《備忘錄》中這些聯合懲戒,將影響到你的方方面面,會讓你處處受限,所以應當如實填報個稅信息,如實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做一個誠信的納稅人。

個人所得稅你如實申報了嗎?曉得不誠信申報帶來的後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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