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西宁一男子酒后竟翻窗进了别人家……

【以案释法】西宁一男子酒后竟翻窗进了别人家……

有句话说“喝酒误事”

一旦喝多了

他们总是无法控制自己内心

爆发的“小宇宙”,

从而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

【以案释法】西宁一男子酒后竟翻窗进了别人家……

一男子酒后醉卧他人房内,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以非法入侵住宅将该男子依法行政拘留7日,3月21日,行政拘留期满。

【以案释法】西宁一男子酒后竟翻窗进了别人家……

3月7日21时许,石女士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称石女士家中有人钻窗入。接到电话后,石女士立即与朋友从西宁市城北区打车赶往位于城中区的家。途中,石女士向警方拨打了求助电话。22时许,石女士回到家中,在家门口看到窗户被人卸下,家中还有人影,石女士便立即和朋友将家门反锁。不一会儿,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礼让街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石女士的家中。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屋内空无一人,家中窗户被破坏。经过现场初步分析,民警认为,进入屋内的男子并没有走远,便赶到附近进行搜寻,通过搜寻,民警发现旁边单元楼内楼门敞开,进去后发现一男子紧贴墙边,形迹可疑。

民警对男子当场讯问:“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站在这里?你是这里的住户吗?”男子言语吞吞吐吐,不一会儿,便承认了自己就是刚刚进入石女士家中的男子。

民警将这名男子带回派出所对其详细讯问。原来,这名叫林某的男子,系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3月7日,他在石女士开设的茶园里吃饭喝酒,因为林某是常客,便和石女士渐渐成为了朋友。当天林某喝完酒后,无处可去,便想着去石女士家做客。但当他到达石女士家后发现,她并不在家,由于自己醉酒状态,便想着先休息一会。看到石女士家中大门紧闭,便将窗户卸下进入石女士家中睡着了。当他睡得迷迷糊糊时,发现外面有人说话,便偷偷从窗户外爬了出去。

3月7日,林某因非法入侵住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

西海都市报

【以案释法】西宁一男子酒后竟翻窗进了别人家……

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处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必然会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不但侵犯了他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他人隐私和自由,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以案释法】西宁一男子酒后竟翻窗进了别人家……

法条链接

【以案释法】西宁一男子酒后竟翻窗进了别人家……【以案释法】西宁一男子酒后竟翻窗进了别人家……

我国宪法第39条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入侵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包括承租人、借用人)同意,没有正当理由,擅自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主人要求退出而无故不退出的行为。

最后,

美酒虽好,切不可贪杯。

酒后失态若涉及违法犯罪,

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以案释法】西宁一男子酒后竟翻窗进了别人家……【以案释法】西宁一男子酒后竟翻窗进了别人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