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一個老人將自己的兩套房子全部給了小兒子,其他3個兒女應該怎樣履行贍養義務?

大河灣精靈


有事候對於老人的言行,不能用“講理”來衡量。自古“清官難斷家務事”,十指伸不一般長,只要有兩個孩子以上的家長,就會對某一個相對偏袒,這是自然而然的現象。如果自認為父母不公平,產生怨氣甚至有“報復”心理,就不應該了。自己大了,有一定的生活經濟能力,力所能及照顧老人和親情是本分。試想一個心態容不下至親的人,何以容別人、容社會、容天下?父輩的財產畢竟不是自己勞動所得,不必要試圖改變什麼,順其自然。和為貴,和則順,幸福不需要大富大貴,坦然面對,淡然處之。靠自己的能力生活,並不比別人差,凡是講個因果關係,您用屬於您的點滴財權,去換取包容照顧親情,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彼此的關係,特別是對下一代的人生觀、價值觀,具有積極向上的引導作用。

這就是“捨得”的辯證關係。


1程前


這個老人既然把兩套房子給了小兒子,如無其他因素,他肯定是認為小兒子最孝順,或是最需要幫助。而小兒子肯定會養他老的。

從法律層面講,對其他三個兒女來講,既使老人一分資產也沒給,也不影響他們該盡的贍養義務。這是不容質疑的。

當然,這樣的事放在誰的身上也不痛快,因為老人太偏心!既使這三個兒女不講,他們的老婆(丈夫)孩子能沒意見嗎?可攤上這檔子讓誰也不好受的事,你又有什麼辦法呢?

我老爹去世前幾天就偷偷給了某位親朋一些錢。對他服侍較多的二妹和我的兒子聽後很激動,我儘管心裡不舒服,但很想得開:他自已的錢自已當家,想給誰給誰!

家是一本難念、誰也難以念得都公平、誰也說不準誰是誰非的經!可父母無法選擇,盡孝卻全憑自心!


嶧縣西門裡老李


張姨188

4小時前

首先,贍養老人和繼承財產是二個不同的法律範疇,贍養是對活著的人履行義務,繼承是對死者的遺產享受的一份權利。不能混為一談!

贍養老人,是每個被撫養的子女應該盡的責義務,道義上也是一份責任。

老人的財產,完全可以自由支配,他人權干涉!

你家老人能將財產全部給小兒子,說明老人的生活費用應該不需要其他子女承擔,但照顧老人是不得推脫的。

贍養費,法院判決時,肯定會酌情考慮的。


咪ÃÔoÃ


贍養老人,給繼承財產不能混為一談!

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該盡的責任和義務!

老人財產中,如沒有其他子女的投資,老人完全可以自己支配!其它人無理由干涉!

所以,四個子女,按每人每年三個月膽養老,不得推脫!

如有意見不養,法律不容!


張姨188


一般如果財產還在,每個子女一兩千估計是有的。沒財產在給了其中一個,一個月給個一百幾十元差不多了!


愛死你方休


人人平等,用法律去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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