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嗎?當然,但是退房是有條件的!

有一部分購房者買了房子後發現房子並不是很理想,就想著要退房。那麼,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嗎?哪些情況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呢?

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嗎?當然,但是退房是有條件的!

一、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嗎?

房子不想要了是可以向開發商提出退房的,退房的方式一般分為三種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如開發商自己的責任所導致的退房,那就會是開發商自己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購房的稅費、房屋貸款的利息費、首付存款的利息費等等。

如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退房的相關賠償標準,則按合同標準來處理。若合同約定的賠償和自己的損失相差太大,這個也是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要求賠償的。但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二、哪些情況可以退房?

1、開發商五證不全

如果開發商五證不全,是沒有售樓資格的,這時開發商與購房者所籤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開發商應該返還房款,並支付房款在這段時間產生的利息。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2、交房面積誤差超過3%

交房時的實際面積和合同約定面積有誤差是正常現象,但誤差值有一個重要的約定基數3%。如果面積誤差超過3%,購房者可選擇退房,開發商在購房者提出解除合同後30日以內退還購房款和利息。

購房者也可以選擇不退房,有2種情況:面積缺失>3%:誤差3%以內(含3%)房款開發商單倍返還,超過3%部分的房款雙倍返還。面積增加>3%:誤差在3%以內的購房款由購房者補交,對超過3%以上的面積房款由開發商承擔,產權對買房人。

3、開發商辦不出房產證

一般情況下,新房房產證是由開發商一手代辦的,購房合同中會有關於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其中包括辦理產證的具體期限。如果開發商在合同約定時間無法辦出房產證,購房者有權提出退房。

4、房子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由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5、開發商遲遲交不房

如果開發商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延遲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