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人為你送上增值稅加計抵減新政策!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增值稅實質性減稅,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在3月20日發佈了《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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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一出便引起了各方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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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網友討論區


@Blanche5050:求大神指教呀

@時謙Duan:減稅降費的力度真大啊

@棒棒糖_8565:財務又是一陣忙活

@別動我的榴蓮灬:深改真是雷厲風行啊

......

《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明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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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一臉懵圈???

來來來!敲黑板劃重點咯!

下面就請最近火爆全網的“蘇家人”

給大家梳理一下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要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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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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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1、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比重符合規定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2019年4月1日後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比重符合規定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舉個例子

蘇明玉和蘇家父子在2019年1月共同成立了一家餐飲企業,並同時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自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間提供餐飲服務的銷售額為20萬元,佔全部銷售收入的90%以上。蘇家的餐飲企業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答:蘇家的餐廳提供的餐飲服務屬於生活服務,在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一般納稅人,實際3個月的經營期提供的餐飲服務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90%,比重超過50%,符合規定,可在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 02 -

加計抵減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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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應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

計算公式如下:

▪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餘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注意事項:

▪ 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 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舉個例子

蘇家的餐廳2019年4月(所屬期)提供餐飲服務銷售額70000元,認證抵扣進項稅額3000元,在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情形下,蘇家的餐飲企業4月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是多少?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3000×10%=300。

由於4月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首月,上期末加計抵減額餘額為0,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為0,因此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0+300-0=300。

- 03 -

加計抵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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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應按照現行規定計算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以下稱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後,區分以下情形加計抵減:

若抵減前的應納稅額=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

若抵減前的應納稅額>0,且>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

抵減後的應納稅額=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

若抵減前的應納稅額>0,且≤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

抵減後的應納稅額=0,加計抵減額餘額=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當期抵減前的應納稅額

加計抵減額餘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舉個例子

蘇家的餐廳2019年4月(所屬期)提供餐飲服務銷售額70000元,認證抵扣進項稅額3000元,在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情形下,蘇家的餐飲企業4月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是多少?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300;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70000×6%-3000=1200;

根據規定,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為1200>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300,抵減後的應

納稅額=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1200-300=900,同時本期實際抵減額為300元。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在申報時要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表四的加計抵減情況表,具體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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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加計抵減的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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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可終於盼到我了,我也要好好表現才行!下面就由我來給大家講解一下“加計抵減”的兩種特殊情況吧!

1、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2、納稅人兼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 =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 ×當期出口貨物勞務和發生跨境應稅行為的銷售額 ÷當期全部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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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應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可選擇在電子稅務局增值稅申報界面的提示功能下填寫並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或前往辦稅服務廳填寫並提交紙質《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即可享受。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今天就梳理完畢啦!還等什麼?快來看看你能享受多少優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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