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又有大變化:"五險"變"四險"?點開看,這六大利好先知道!

社保又有大變化:"五險"將變成"四險",這是怎麼一回事?

社保又有大變化:

社保新變化:“五險”變“四險”

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公佈《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統籌層次一致。國家醫保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合併方案預計將在2019年底實現。

社保又有大變化:

社保新變化:“五險”變“四險”

"五險"變"四險",待遇會變嗎?

原來的五險包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如今,"五險"變"四險",即把生育保險併入醫療保險,改變了生育保險的經辦渠道,不改變保障項目和支付水平,費用仍由單位繳付。因此,並不影響參保人的待遇。

為何要合併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

據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合併生育保險基金與醫療保險基金,將有利於提升社會保險基金共濟能力,更好地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也有利於提高政府行政和經辦服務管理效能,降低運營成本。

"兩險"合併後,費率是否調整?

根據《意見》所示,未來將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情況和生育待遇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實現制度可持續發展。

社保又有大變化:

社保新變化:“五險”變“四險”

"兩險"合併,六大利好

一. 統一參保登記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二. 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

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統籌層次一致。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三. 統一醫療服務管理

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實行統一定點醫療服務管理,促進生育醫療服務行為規範。

四. 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

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統一經辦管理,規範經辦流程,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五. 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

六. 確保制度可持續

各地根據生育保險支出需求,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防範風險轉嫁,實現制度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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