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五險」等社保費

據訊: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明年起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五險”等社保費

稅務部門

​7月20日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的消息顯示,當天,全國縣鄉國稅地稅機構正式合併,所有縣級和鄉鎮新稅務機構統一掛牌,至此,標誌著全國省市縣鄉四級稅務機構分步合併和相應掛牌工作全部圓滿完成。下一步,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將向逐級制定和落實“三定”規定、逐級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等領域縱深推進。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

從《改革方案》的具體內容看,值得公眾關注:

明確了改革時間表。要求採取先掛牌再落實“三定”規定,先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再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先把省(區、市以及計劃單列市,以下統稱省)稅務局改革做穩妥再紮實推進市(地、州、盟,以下統稱市)稅務局、縣(市、區、旗,以下統稱縣)稅務局改革的步驟,逐項重點工作、逐個時間節點抓好落實,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範圍,對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逐步推進。要求整合納稅服務和稅收徵管等方面業務,優化完善稅收和繳費管理信息系統,更好便利納稅人和繳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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