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又有大变化:"五险"将变成"四险",这是怎么一回事?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合并方案预计将在2019年底实现。
"五险"变"四险",待遇会变吗?
原来的五险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如今,"五险"变"四险",即把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改变了生育保险的经办渠道,不改变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费用仍由单位缴付。因此,并不影响参保人的待遇。
为何要合并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合并生育保险基金与医疗保险基金,将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共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也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营成本。
"两险"合并后,费率是否调整?
根据《意见》所示,未来将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
"两险"合并,六大利好
一. 统一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二.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
四.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 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六. 确保制度可持续
各地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防范风险转嫁,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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