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五險」費用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A05版

據新華社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改革方案》提出,採取先掛牌再落實“三定”規定,先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再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先把省(區、市以及計劃單列市,以下統稱省)稅務局改革做穩妥再紮實推進市(地、州、盟,以下統稱市)稅務局、縣(市、區、旗,以下統稱縣)稅務局改革的步驟,逐項重點工作、逐個時間節點抓好落實,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隨著所有縣級和鄉鎮新稅務機構統一掛牌,縣鄉國稅地稅機構20日正式合併,這也標誌著全國省市縣鄉四級稅務機構分步合併和相應掛牌工作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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