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接續奮鬥才能不負黨和人民重託,新一代檢察人請接力

40年前,伴隨著改革開放這場新的偉大革命,黨和人民作出重大政治決斷——重新設置人民檢察院!

40年來,改革開放為人民檢察事業發展進步提供了政治前提、社會基礎和廣闊舞臺。乘著改革開放的東風,檢察機關作為我國民主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職能不斷充實、作用日益發揮。

回望40年,人民檢察事業始終與改革開放同向,與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同步,與法治中國建設同行,走過了不平凡歷程,取得了不平凡成就,積累了彌足珍貴的工作經驗。

最根本的思想旗幟——始終堅持以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堅持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檢察隊伍、解決檢察實踐中的問題,築牢檢察事業發展的思想根基

觀今宜鑑遠,無遠不成今。

人民檢察制度發端於上世紀30年代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時期。建國初期,人民檢察事業在曲折中發展,既有開創性的初建,也遭遇過波折、削弱甚至被徹底砸爛。十年浩劫之後,人心思治、人心思法,黨和人民認識到檢察工作不僅一定要有,而且必不可少。

1978年3月,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決定重新設置人民檢察院。同年6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辦公。同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我國進入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人民檢察事業也迎來了蓬勃發展的春天。

40年來,檢察機關堅決向各個歷史時期黨的指導思想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推進檢察工作思路、理念與時俱進。

——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大討論中,檢察戰線發出“政法戰線也要衝破禁區”的強烈呼聲;

——重建之初,最高檢黨組提出“黨委領導、群眾路線、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保障民主、加強專政、實現大治、促進四化”的工作方針;

——此後,從“嚴格執法,狠抓辦案”,到“公正執法、加強監督、依法辦案、從嚴治檢、服務大局”;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到“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再到“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這些工作方針、總體要求一脈相承、接續創新,所體現的是黨和國家法治建設理念與實踐的發展進步。

40年來的實踐證明,始終堅持以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堅持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檢察隊伍、解決檢察實踐中的問題,築牢檢察事業發展的思想根基,是人民檢察院最根本的思想旗幟。

最根本的政治保證——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確保檢察事業正確的政治方向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40年的實踐證明,檢察機關恢復重建以來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黨中央正確領導的結果。

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視加強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重視發揮檢察機關的職能作用,為檢察事業發展進步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證。

——1978年12月,鄧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1989年11月、1993年12月,江澤民同志兩次接見全國檢察長會議代表並作重要講話,並於2002年3月接見首批大法官、大檢察官,發表重要講話。

——2007年12月,胡錦濤同志同全國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發表重要講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檢察工作更加重視。2014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4年9月,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週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加強檢察監督。2017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致第二十二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的賀信中深刻指出,“中國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承擔著懲治和預防犯罪、對訴訟活動進行監督等職責”;“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負著重要責任”。這些重要指示融匯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從人民檢察院的憲法定位出發,深刻闡明瞭檢察機關的性質、地位和作用,為人民檢察事業發展指明瞭方向,全體檢察人員深受鼓舞。

40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始終把講政治擺在突出位置,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覺,堅決把檢察工作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

黨的十八大以來,檢察機關更加旗幟鮮明地提出“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18年3月23日,張軍履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後的第一次公開講話就明確指出,各級檢察機關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努力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40年來的實踐證明,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確保檢察事業正確的政治方向,是做好檢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證。

最根本的職責使命——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法律監督,用法治的力量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

40年來,各級檢察機關牢記人民檢察為人民的初心使命,把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法律監督,用法治的力量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自己最根本的職責使命。

在刑事訴訟中,加強對批捕、起訴、立案的監督,加強對強制措施、死刑複核、強制醫療的監督;在民事、行政訴訟中,檢察監督的對象由“審判活動”擴大為“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監督範圍從對判決、裁定的監督擴大到對調解書、執行過程和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的監督,監督方式也不斷豐富。

40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始終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自覺聚焦大局、服務大局、保障大局,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努力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為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維護國家與社會公共利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順利進行作出了積極貢獻。

最根本的發展動力——始終堅持改革創新,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力推進實踐基礎上的檢察理論和體制機制創新,永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生機活力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是我們黨探索符合國情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權力監督制度的偉大創舉,是馬克思主義國家與法理論中國化的重大成果。

40年來,我國檢察制度的特色優勢不斷豐富發展,以獨特的中國風範屹立於世界司法制度之林。1979年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明確規定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1982年頒佈的憲法進一步確認了檢察機關的性質和地位。此後制定、修改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檢察官法,包括最近剛剛修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為檢察制度的發展完善提供了更為明確、更具特色、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據。

改革創新,是人民檢察事業最根本的發展動力。

40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始終堅持改革創新,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力推進實踐基礎上的檢察理論和體制機制創新,永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生機活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檢察機關深化檢察體制改革,辦成了一批多年想辦而沒有辦成的事,檢察工作質量、效率和公信力明顯提升,贏得了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普遍好評。可以說,改革開放40年,是全國檢察機關銳意進取、改革創新的開拓史。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來之不易,靠著持續不斷的改革探索走進新時代。

最根本的組織保障——始終堅持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正規化職業化專業化水平,努力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檢察隊伍

人民檢察隊伍啟程於紅都瑞金,有著鮮明紅色基因。“文化大革命”期間,檢察機構被撤銷,檢察人員被遣散,最高檢機關幹部被下放到湖北沙洋農場。40年前的6月1日,最高檢恢復重建大會召開,參加會議的只有18人。時任檢察長黃火青同志曾風趣地說:“我們是18個人,十八羅漢”。這“十八羅漢”,就是人民檢察事業浴火重生的傳承。

40年檢察發展史,也是幾代檢察人薪火相傳、接續創業的奮鬥史。誠如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今年11月8日在浙江調研期間看望浙江省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鬍燦時說得那樣,“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週年,幾代檢察人無私奉獻,開拓進取,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新局面,為全面依法治國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今天,全國檢察人員已達21.7萬人。這是1995年檢察官法頒佈實施,檢察隊伍管理走上了法治化軌道之後的一支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隊伍。各級檢察機關持之以恆提升隊伍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湧現出一大批忠於職守、無私奉獻、公正執法、勇於創新的先進典型。

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檢察隊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辦案,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出了重要貢獻。

實踐已經證明而且還在不斷證明,始終堅持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正規化職業化專業化水平,努力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檢察隊伍,是人民檢察事業發展壯大最根本的組織保障。

改革乘風破浪,開放浴火重生。改革開放連接著中華民族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也深刻影響著人民檢察事業的昨天、今天和明天。40年檢察實踐積累的寶貴經驗,是檢察工作必須始終遵循的重要原則,也是全體檢察人最為可貴的精神財富。

今天,接力棒已經交到新一代檢察人手上,唯有接續奮鬥才能不負黨和人民重託。全國檢察機關要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不忘初心、砥礪前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全面發展進步,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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