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縣人民政府關於對河流環境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的通告

文水縣人民政府

關於對河流環境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的通告

文政通字〔2019〕1號

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嚴厲打擊破壞環境違法行為,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縣政府決定建立河流(汾河、文峪河、磁窯河及其支流)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對舉報破壞河流環境違法行為、且經調查屬實的舉報人實行獎勵。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舉報範圍及獎勵辦法

1、舉報向河道、河堤傾倒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和養殖糞汙及病死畜禽的,獎勵100—1000元。

2、舉報向河道偷排偷倒生產廢水、危險廢物的,獎勵2000—20000元。

3、舉報河道及周邊其他環境違法行為的,根據舉報事實給予一定獎勵。

二、舉報方式

文水環保局投訴舉報電話:0358—3012766

投訴舉報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信函投寄地點:文水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文水縣縣城狄青大街)。

三、有關要求

1、舉報時要提供環境違法行為的對象和基本證據(如照片、視頻等影像資料)。

2、同一環境違法行為多人舉報時,獎勵在第一時間舉報的舉報人。

3、舉報問題經相關部門調查屬實,根據違法事實情節輕重確定獎勵金額,並在案件查處結束後第一時間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十五日內,攜帶有關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4、舉報人應如實反映,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惡意舉報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5、對舉報人信息實行嚴格保密,對洩漏舉報人有關信息的,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6、本辦法由文水縣環保局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文水縣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1日

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河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河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河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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