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邪在哪兒

根據中國反邪教協會的資料,“全能神”是1993年從河南興起的一個隱秘組織,經過近20年發展,它宣稱成員有數百萬之眾,教會有幾萬處之多。“全能神”邪,那究竟邪在哪兒?筆者查閱了大量資料,整理了相關新聞報道,對“全能神”邪教特徵的具體表現,有以下認識,和大家做一交流。

全能神邪在哪兒

1999年10月27日的《人民日報》發表了一篇關於邪教組織的社論,社論中指出:“邪教的一大特徵是教主崇拜,唯教主是從......並列舉了美國的邪教“人民聖殿教”教主瓊斯、日本“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幌等,他們都把自己吹噓成神或神的化身。......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為鞏固其“神聖”地位,維持其眾信徒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對信徒加以保護並監控每個人的思想言行......使其消沉、麻木、失去對社會、對家庭的責任感。......編造邪說是一切邪教教主矇騙坑害群眾的伎倆......編造世界末日論......現代邪教的教主大都是非法斂取錢財的暴發戶......大量組織書籍、畫像、音像製品......非法出版和生產銷售......邪教一般都有以教主為核心的嚴密組織,進行詭秘活動......邪教之害,主要表現在用極端的手段與現實社會相對抗,邪教“教主”大都有政治野心......有明確的政治圖謀......要在全國甚至全人類實行神權加政治的統治。”

綜上所述,邪教具有“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編造邪說、斂取錢財、秘密結社、危害社會等”明顯的六大特徵。

“全能神”邪教組織已經具備了這幾大特徵,具體表現為:

一、教主崇拜

邪教的第一大特徵是“教主崇拜”。很顯然,“全能神”中的“女基督”(從目前掌握的資料來看,這名“女基督”是個傀儡,真正的幕後操盤手是趙維山)與其它邪教的教主一樣,都是世上活在肉身中的神。“女基督”自稱是“全能神”,稱人只有靠著她才可以得救,因此要求教徒愛她、敬拜她,絕對地順服她,無條件地效忠於她,撇下一切所有的跟隨她,甚至連婚姻、家庭也不能自主,使教徒們失去對社會和家庭的責任感,不顧一切地為她效力。

正如“女基督”書中所說:“......我的威嚴,我是獨一的神自己,只有人在我面前跪拜,沒有我在人前屈服,正是這一點最羞辱撒但。在我揀選的人當中,都是謙卑、順服、聽話,而且誠實能卑微隱藏地事奉我的......”(《東方發出的閃電》165頁)

二、精神控制

邪教的第二大特徵是“精神控制”。“全能神”為了讓教徒絕對聽命於“女基督”,便通過洗腦及灌輸其錯誤教義,來控制教徒的思想,從而達到精神控制,欺騙、恐嚇教徒替她效力的目的。他們不擇手段地利用巧言誘騙、裝神弄鬼、藥物控制、錢色引誘、逼寫誓言、威嚇暴力等方法使教徒們順服,而最惡劣的是控制教徒的思想,使之在失去自由意志後,製造一些危及社會的殘暴事件。

比如:“女基督”說 “......一切應聽命於被聖靈使用的人,違背一點也不行......不要分析能對錯,或對或錯都與你無關,你只管順服就是了。”(《神隱秘的作工》617頁)

三、編造邪說

邪教的第三大特徵是:“編造邪說”。“全能神”相關的書中講到“世界末日”已經來到,“女基督”將要降下大災難,“大紅龍國家”(中國)即將滅亡,凡接受她的人可以免去災難,進入“女基督”國度和她一同作王,用鐵杖管轄列國。“全能神”還預言說“99年要征服中國,2000年征服世界”。這些邪說使得一些人被迷惑加入“全能神”邪教組織,傾家蕩產地追隨“女基督”。

參照“女基督”書上的記載:“我以往常說大災大難馬上降臨,大災大難已從我手中倒下......大災大難包括我的行政和我的烈怒兩部分,大災大難倒下之時,也就是我開始發怒施行我的行政之時......”(《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28/29頁)

四、斂取錢財

“斂取錢財”是邪教的第四大特徵。邪教教主不會放棄任何一次發財的機會和任何一種發財方式的,他們聚斂錢財是為其任意犯罪提供資本,“實際神”也不例外。“女基督”要教徒全心愛她,還強調錶達愛最實際的一種方式就是將金錢和財產都獻給她。通過這種“索愛”的方式,“實際神”獲得大量錢財。[Page]

“女基督”還聲明:"......神家的錢財、物質,包括一切財產都是人當納的祭物,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神隱秘的作工》616頁)結果,大祭司趙維山在2000年攜款逃往國外。

五、秘密結社

“秘密結社”是邪教的第五大特徵。“實際神”也和其它邪教一樣,靠著嚴密的組織及摧殘人性的教規來控制、維持其組織的生存和發展。因此,人一旦受迷惑陷入該組織的網羅,就再也難以退出來,因為大祭司趙維山神化“女基督”的目的,和該組織不可告人的行動綱領是不能公開的,若有人洩秘,他們都會有被殺的危險。

“女基督”揚言:“當舊世界存在之時,我要向列國大發烈怒,頒佈向全宇公開的行政,誰若觸犯將遭到刑罰......”(《神隱秘的作工》614頁)

六、危害社會

“危害社會”是邪教的第六大特徵。“全能神”的相關書中說到:“在安息之中的人(安息即進國度)都是......順服神的,那些悖逆的都被毀滅了,地上就不存在家庭,還哪有父母,哪有兒女,哪有夫妻關係,這些肉體關係都因著信與不信的本不相合而斷絕了。......沒有家庭、沒有國家更沒有民族的,這樣的人類是最聖潔的人類......”(《神隱秘的作工》596/597頁)

因此,當人加入“全能神”以後,就失去了婚姻與家庭、親情與人性、國家與法制的概念。多少個“全能神”成員寧可家中妻離子散,卻不以在其組織中公開淫亂為犯罪;喪失人性的女兒打傷母親,外甥打傷舅舅;甚至出現公然綁架、長期軟禁、毒死殺害那些不接受其教義的正統教會的信徒或傳道人。他們這種目無國家法律的犯罪行為給人身、家庭以至於整個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歸納以上幾點,我們不難發現,“全能神”這個組織,只不過是一個披著“宗教”外衣,喊著“宗教”口號的地地道道的邪教組織。

同時,從《聖經》角度看其性質,其邪教本質同樣一覽無遺。

在“全能神”發展的初期,他們已經是一個偏離《聖經》真理,背叛基督信仰的異端團體。時至今日,從它已成形的書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們十分露骨地詆譭《聖經》真理、否認三位一體神的存在、推翻基督十字架的全備救恩,卻高舉什麼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等異端邪說。縱觀“全能神”組織整個傳播實行的過程,近20年來,他們的所作所為日趨淫亂、敗壞、邪惡、兇殘,手段也越來越卑鄙、陰險、毒辣。

一、在信仰上

“全能神”一面全盤否認《聖經》的權威,否認三位一體神的不同工作,否認因信稱義的救贖真理,竭力敗壞教會信徒的信仰根基;一面又謬解《聖經》,錯誤地劃分時代,精心炮製出一位“女基督”、“全能者”讓人敬拜,“女基督”又胡言亂語地“說”出了一本“小書卷”,成為“全能神”的權威經典。“全能神”的書中強調,只有信靠“女基督”才能得救,只有被“女基督”的話語征服才算得勝者,只有加入全能神才算進入國度等邪說來迷惑人。

“全能神”的性質已經不再只是真道偏差的異端問題,而是一個打著基督教旗號的邪教組織。

二、在行為上

“全能神”邪教組織一面吹捧“女基督”及她所謂的“神話”,要人敬拜順服她,接受她“話語”的審判、熬煉而脫離撒但性情,除掉“罪根”,成為聖潔的得勝者;一面卻按照“女基督”“話語”中的教訓和暗示,打破地上的婚姻、家庭觀念,為滿足肉體的慾望而拐騙女性大行淫亂。他們習慣了說謊、欺騙,他們敲詐、威脅騙取跟從者的錢財供自己揮霍。他們對不接受“女基督”者進行綁架、軟禁、毆打折磨、剝奪人身自由,他們對抵擋他們工作的人施行暴力傷害,縱火燒燬抵擋者的房屋,甚至將他們殺害毒死。

三、在手段上

“全能神”組織成員以傳播“女基督”的三步工作,使教會信徒及不明真相的群眾認識二次道成肉身的“全能神”為最高的使命。在傳播“女基督”的過程中,他們以說謊為“神”的智慧,一面派人戴上“真善美”的面具,裝作光明的使者向各地教會的信徒、傳道人發送“全能神”書籍,並在向他們大顯愛心,迷惑人相信“女基督”;一面又安排受迷惑的人潛伏在各地教會中,進入摸底鋪路,待掌握具體情況以後,開始伺機進行誘騙,瞄準目標個個擊破,企圖最終將這間教會一網打盡。他們不擇手段地用謊言欺騙、拐女騙婚、錢財收買;在這些方法無效的情況下,他們精心設計誘騙綁架、長期軟禁、裝神弄鬼、投毒下藥、恐嚇威脅、色情勾引、傳講“神話”、進行洗腦......使多人落其網羅。[Page]

從以上三個方面,按《聖經》的一貫教訓,我們可以認定,“全能神”是一個打著基督教旗號的"敵基督"組織(提後3:3/9,林後11:13/15,約一2:18);是一個淫亂、暴力的恐怖組織(彼後2:12/18,羅3:13/19,徒17:5,徒14:19);是一個具有黑社會性質的,徹頭徹尾的邪教組織(徒23:12/15,羅1:21/32)。

“全能神”有嚴密系統的組織,有詭秘、陰險的傳播方式,有淫亂敗壞的恐怖行為,有荒謬怪異的邪惡說教,還有它喪心病狂地對神的毀謗,對教會的破壞,以及他們給人類社會帶來的混亂等,都將“全能神”組織的本質暴露得淋漓盡致。總而言之,無論是從社會、自然科學角度,還是從《聖經》的角度來講,“全能神”是邪教組織這一事實是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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