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化規則下 優質科創企業迎來快速發展機遇

作為資本市場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部署,在上交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準備工作全面就緒。3月1日晚間,證監會管理辦法及上交所業務規則發佈,科創板上市申請由此啟動。這一全新的證券市場板塊以超預期的速度落地,向亟待引入“活水新泉”的優質科技創新企業張開雙臂。

根據證監會相關制度,上交所發佈了6項主要業務規則和4項配套指引,明確了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退市和投資者保護等各個環節的主要制度安排,確立了交易所試點註冊制下發行上市審核的基本理念、標準、機制和程序。

業內人士表示,在科創板市場化的制度環境下,市場的資源配置以及定價長期將由“叢林法則”支配,只有真正具備創新能力的優質企業才能掌握資金資源,唯有踐行價值理念的專業投資者方能在市場中拾得“真金”。

“急用先行”保障快速落地

在上交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是資本市場的重大制度創新,從1月30日徵求意見稿發佈以來,歷時一個月,上交所全力以赴,積極推進,研究並完善了各項配套業務規則。

在本次正式發佈實施的規則中,上交所層面的主要業務規則包括上市審核規則、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科技創新諮詢委員會工作規則、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股票上市規則、交易特別規定6項。同時,上交所根據“急用先行”原則,發佈了4項配套指引,包括上市保薦書內容與格式指引、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受理指引、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引以及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盡快發佈科創板股票上市審核問答、企業上市推薦指引、發行承銷業務指引、重大資產重組實施細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通知等配套細則和指引,保障這項重大改革的各項制度安排儘快落實落地。

過去一個月,上交就6項主要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共組織召開了10場片區座談會,專門聽取會員、市場投資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等市場主體的意見;通過官方網站、公眾熱線、函件等多個渠道,收集各類市場主體提交的意見600餘份。

社會各界對6項業務規則徵求意見稿給予了肯定,認為總體符合市場預期,體現了改革的目標和要求,同時就完善各項配套制度提出了具體意見和建議。相關意見主要集中於發行上市審核、發行承銷機制、持續監管制度、交易機制設計以及配套機制跟進等方面。

上交所對市場主體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將合理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充分吸收到相關制度和規則中,形成了正式“問市”的版本。有分析表示,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業務規則的落地,意味著上交所接受上市申請工作正式啟動,預計月內會有企業申報,6個月內將有首批企業上市。

兼顧各方“呼聲”調整規則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上交所正式發佈的配套業務規則進行了多方面調整與完善。

在科創板試點註冊制下,上交所的發行上市審核堅持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理念。上交所方面強調,在發行上市審核中,將重點關注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信息披露是否達到真實、準確、完整的要求;同時,關注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及信息披露內容是否充分、一致、可理解,具有內在邏輯性。對於涉及欺詐發行和財務造假的行為,監管方面將採取嚴肅措施。

關於紅籌企業的上市是科創板一項重要內容,正式發佈規則對紅籌企業的上市標準予以進一步明確,新增符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規定的相關紅籌企業,可以申請在科創板上市的規定。具體標準為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並符合一定的市值或營業收入指標。

股份減持制度獲得市場較多關注,涉及科創板處於不同發展階段上市公司利益和股東權益。對此,規則一方面縮短核心技術人員的股份鎖定期,由3年調整為1年,規定期滿後每年可以減持25%的首發前股份;另一方面優化未盈利公司股東的減持限制,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減持作出梯度安排。同時,規則明確特定股東可以通過非公開轉讓、配售方式轉讓首發前股份,具體事項將由交易所另行規定。

此外,規則進一步合理界定了持續督導的職責邊界,不再要求保薦機構發佈投資研究報告,取消保薦機構就上市公司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發表意見的強制要求,同時補充了履職保障機制,要求上市公司應當配合保薦機構的持續督導工作。相關規則調整吸納了徵求意見期間市場的呼聲,在業內人士看來,調整後的要求更符合一般券商的業務架構。

嚴肅把控上市與投資門檻

科創板既是科技企業的展示板,又是推動科技創新企業發展的促進板,因此,對科創板的準確定位是推進科創板建設中必須牢牢把握的目標和方向,也是制定上市審核條件和投資者進入門檻的基礎。

上交所方面表示,科創板將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同時,兼顧新業態企業和新模式企業,體現科創板的包容性。

作為上市審核標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在正式發佈的業務規則中,上交所從發行後股本總額、股權分佈、市值、財務指標等方面,明確了多套科創板上市條件,以支持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創新企業上市融資。

據介紹,目前上交所正抓緊以審核問答等形式制定上市審核標準。首批標準將盡快明確科創企業發行上市中,帶有一定普遍性的員工持股計劃閉環運作中股東數量認定、能否帶期權上市、整體變更前累計未彌補虧損等事項處理。

基於對科創板上市企業商業模式新,技術迭代快,業績波動和經營風險相對較大的考慮,徵求意見稿設置了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主要內容為50萬資產門檻和兩年證券交易經驗,這在正式發佈的規則中保持不變。

據相關數據測算,現有A股市場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投資者約300萬人,加上機構投資者,交易佔比超過70%,總體兼顧了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科創板市場的流動性。

事實上,對於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的中小投資者,仍可以過公募基金等產品參與科創板。經向監管機構瞭解,現有可投資A股的公募基金均可投資科創板股票,前期發行的6只戰略配售基金也可以參與科創板股票的戰略配售。

在交易機制方面,此前有投資者建議引入“T+0”交易機制,以增強市場流動性。按照穩妥起步、循序漸進的原則,正式發佈的科創板業務規則仍繼續採用A股目前通用的“T+1”交易制度,體現了監管層面對防控風險和投資者保護的考慮。

本文源自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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