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類貸款

房地產開發類貸款

從事房地產開發性質的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向銀行申請發放的房地產開發類貸款。用於開發項目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前期工程、基礎設施建設、房屋建築安裝以及公共配套設施等發生的費用支出。

細分種類

房地產開發類貸款包括房地產業流動資金貸款和房地產開發貸款兩種。 1.房地產業流動資金貸款,是向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發放的用於其生產經營週轉的貸款。 2.房地產開發貸款,是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其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建設的貸款,包括:

(1)住房開發貸款:是向房地產開發單位發放的用於其所開發的住房項目建設的貸款;

(2)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是向房地產開發單位發放的用於其所開發的商業用房項目建設的貸款;

(3)經濟適用住房貸款:是向房地產開發單位發放的用於其所開發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的貸款;

(4)科教文衛單位住房開發貸款:是向科研院校、高等院校、文化藝術單位、衛生醫療單位或承擔上述單位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任務的企業發放的,專門用於上述單位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的貸款;

(5)高等院校學生公寓貸款:是向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高等院校及承擔高等院校學生公寓建設任務的企業發放的,專門用於高等院校學生公寓開發建設的貸款;

(6)其他房地產開發貸款:向其他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提供的貸款。

幣種和期限

房地產業流動資金貸款的期限分為短期和中期兩種,其中,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貸款,包括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和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的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期限分為短期和中長期兩種,其中,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貸款,包括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和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中長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貸款,包括一至三年(含三年)、三至五年(含五年)、五年以上。另外,特別規定經濟適用房開發貸款最長不超過3年:高等院校學生公寓建設貸款最長不超過10年。

利息計

在人民銀行規定的相應期限檔次貸款利率的基礎上,根據借款人情況、市場情況等在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範圍內確定房地產開發類貸款利率,利率水平和浮動範圍隨人民銀行的調整而調整。

貸款程序

1.貸前諮詢

(1)借款人條件 借款人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具有房地產經營開發資格的企業單位的,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或具有承擔貸款項目開發建設的資格;如接受其他單位委託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還要求與業主單位正式簽訂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合同。

(2)貸款項目條件 ①開發項目經過可行性論證; ②開發項目已納人國家或地方房地產開發建設計劃,有關文件完整、真實、有效,能夠進行實質性開發建設; ③貸款項目工程預算和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④貸款行規定的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2.提出申請 客戶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借款申請報告及董事會借款決議;

(2)企(事)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證明文件;

(4)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和上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5)稅務部門核准的稅務登記證;

(6)貸款卡;

(7)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證明文件;

(8)申請貸款項目的有關材料,主要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文件。項目年度投資計劃、擴初設計以及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拆遷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等》;

(9)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3.配合銀行調查 在昆明市商業銀行同意受理申請後,銀行經辦人員需要對借款人、項目、保證人(物)進行實地走訪、調查等,客戶應配合銀行經辦人員,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

4.簽訂合同,並辦理有關事宜。如果銀行審批後同意貸款,則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根據擔保方式不同,借款人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或第三方保證人與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

5.貸款發放 客戶根據銀行經辦機構的通知攜帶有關資料、印鑑到銀行會計櫃面辦理貸款發放和貸轉存手續。

6.支取款項

客戶支取貸款時,應向銀行提供《用款計劃》及有關的工程建設合同、材料供應合同、設備採購合同等有關文件,經信貸員及其主管審查同意後,方可到會計櫃檯辦理貸款支取。

7.貸款歸還

客戶應嚴格履行借款合同,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客戶應在結息日向銀行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為借款發放後的第一個結息日。對於短期借款,客戶根據《借款合同》中所約定的結息方式按月或按季支付到期利息,按月結息的,每月的20日為結息日;按季結息的,每季末的20日為結息日:對於中長期借款,客戶按季支付到期利息。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和數額歸還借款本金,對於分次還本的,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一次性還本的,全部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

銀行如發現借款人在貸款期間有違法、違約行為,經辦行可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並按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並支付利率及損失賠償金等費用。客戶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如符合昆明市商業銀行貸款展期條件的,應在貸款到期日前1個月,提交《昆明市商業銀行借款展期申請書》,並提交相應材料,經審批同意後,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展期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

8.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需要變更或借款人將借款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並簽訂變更協議。

9.貸款結清

貸款全部本息歸還後,客戶到櫃檯辦理貸款銷戶手續。

10.其他

借款人不符合展期條件,且在貸款到期日不能歸還貸款,貸款行將根據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處罰借款人的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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