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美軍是不是自己挑選的武器呢?

俊哥77166044


二戰時期美軍在人員配發武器的方案上比較開放,十分注重士兵的個人意見。但也有一定的限制。在能夠保證武器裝備比例不失調的情況下。允許士兵自己選擇合適自己的武器。但是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說在M1911手槍的配發上就曾規定除特殊需要外,下士以下的作戰人員不得私自佩帶手槍。但這種情況通常用於陸軍部隊。而101空降師、82空降師以及美國海軍陸戰隊由於任務特殊。士兵普遍需要手槍用於近戰和自衛。因此就沒有這樣的規定。二戰時期美軍三軍普遍裝備的單兵作戰武器是你提到的M1加蘭德半自動步槍,採用7.62毫米口徑彈藥。普遍裝備的主要原因是可靠性高,射擊精度高,易於分解和清潔。但缺點在於槍身重量太大,近戰時威力過大易於誤傷。而M1卡賓槍彌補了這個缺陷,其採用的中間型威力槍彈適合近戰。但殺傷力不足,因此二戰美軍的醫務兵,通訊兵,運輸兵等非戰鬥人員經常使用它。我們在影視劇看到的手持M1卡賓槍的士兵大多是這類角色。而M1918勃朗寧自動步槍則擔任了輕機槍的角色。它比M1步槍重兩倍,但M1918自動步槍的威力是驚人的。在太平洋戰爭塞班島戰役中曾出現過用M1918勃朗寧自動步槍擊穿日軍99式坦克側裝甲的情況。但唯一的致命缺點是採用了20發彈夾,嚴重削弱了火力持續性。平均每個10人班組都會裝備一支。不過M1A1和M1928A1湯姆森衝鋒槍解決了這個問題。軍官們也喜歡使用M1衝鋒槍,它可以採用20發或30發彈夾,也可以採用50或100發彈鼓,但它的重量太大,故障率偏高也是它的缺點之一,《兄弟連》中空降兵使用的是M1A1,M1928A1是海軍陸戰隊員專用的武器。只不過是把拉機柄設置在槍上方,槍口加裝了槍口制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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