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天起,武康的非机动车乱停放,将被拖走……

注意!今天起,武康的非机动车乱停放,将被拖走……

从今天起,

如果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

先别慌,

说不定是违停被拖走了

注意!今天起,武康的非机动车乱停放,将被拖走……

非机动车乱停放,将被拖走

今天一早,在兴康北路与永安街十字路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特警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非机动车整治行动。

由西往东这一路,先后有近十辆非机动车被强制拖离。

注意!今天起,武康的非机动车乱停放,将被拖走……

从今天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特警等部门将联合对违停的非机动车进行强制拖离。

哪些车要被拖走

在武康中心城区的一些没有规范停放在蓝色停车框内,影响交通、行人通行的电瓶车、自行车、摩托车,都要被拖车。

认领地点、方式

认领地点:被拖离的车子集中停放在正翔商业广场南侧小广场。

认领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非机动车违停处理点认领。并且将整治告知书或发“规范停放非机动车,从我做起!”至朋友圈。

注意!今天起,武康的非机动车乱停放,将被拖走……

后期处罚方式

本次非机动车整治,前期以教育为主,后期将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条款,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注意!今天起,武康的非机动车乱停放,将被拖走……
注意!今天起,武康的非机动车乱停放,将被拖走……

请大家遵守相关规定,

文明出行,

文明停车!

-E N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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