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APP更新:房屋出租人信息不要填了

新京報快訊(記者 沙璐)1月20日,記者登錄個人所得稅App發現,住房租金信息不再強制要求填寫出租人信息。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自然人”時,“出租人姓名”“出租人身份證類型”和“出租人身份證件號碼”均”變成“選填”狀態;當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出租單位名稱”也為“選填”狀態。

此前有媒體報道,租戶申報租金扣除可能被房東威脅漲房租。根據目前個稅App的填報要求,租戶可以正常填報租金抵扣且不用再擔心被房東漲房租。

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實施。2018年12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軟件正式上線。

個人所得稅APP更新:房屋出租人信息不要填了


圖為個稅App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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