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回鄉無路費,無奈賣女兒湊錢,朱元璋:“不配為父母,殺了”

說起明太祖朱元璋,相信很多人都不會陌生,其家世代貧農,從小便受到地主、官員的欺負和壓迫,日子都過慘兮兮的,因此,當他登基稱帝后,深有體會老百姓的艱辛,出臺了許多惠農政策,同時也對各級官員提出極其嚴格的規定,對貪官汙吏更是做到了殺一儆百,當時,在洪武一朝,也湧現出了許多清官賢吏,他們為百廢待興的大明奠定了雄厚的基礎!但有一位剛正不阿的清官,為返鄉而賣女兒湊路費,最終被朱元璋處於極刑,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清官回鄉無路費,無奈賣女兒湊錢,朱元璋:“不配為父母,殺了”

這位清官叫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自幼才華橫溢,學富五車,名氣非常的大,堪稱一代大儒,後來,大明在建立之初,廣大吸收有學問的人才,為國效力,而曾秉正便被地方官推薦給了朝廷,很快,朝廷就讓曾秉正擔任海州學正,相當於現在的教育部門的領導。

在海州學正任上,曾秉正做的有聲有色,政績斐然,受到了上級領導的誇讚,不久後,領導又將他舉薦給了朱元璋,這樣的人才正是朝廷所需要的,很快,曾秉正便被提拔到了京城為官,擔任刑部主事一職。

清官回鄉無路費,無奈賣女兒湊錢,朱元璋:“不配為父母,殺了”

擔任京官後,曾秉正仍然不改過去的性格,做事依舊和他名字一樣,秉公正直,剛正不阿的為朝廷辦差,在日常的工作中,不管大小事情,一旦發現有所紕漏,他都會直言不諱的向朱元璋進諫,如同唐朝的魏徵一般,因此,這點上很受朱元璋的讚賞,對他很是滿意。

後來,為了能規範監察地方官員,朱元璋下令在全國各地設立“參政”一職,並且所任官員均為朝廷選派,全部空降地方,而當時,剛正不阿的曾秉正被朱元璋派到了陝西擔任參政,以此來監察陝西各級官吏的行為。

清官回鄉無路費,無奈賣女兒湊錢,朱元璋:“不配為父母,殺了”

曾秉正在陝西參政的位置上,始終秉持正直的態度,一遇到有不法官員或者官場弊端,他都會直言不諱的上書給朱元璋,而有時候在奏摺中,言語上有所偏激,常常觸犯到了朱元璋,要知道,皇帝是九五之尊,不管是做什麼事情,哪怕是錯的也是對的,豈是你一個臣子能妄加議論的?更何況朱元璋是什麼人?他出身貧農,自尊心極強,你直戳他的底線,那怎麼能行?

因此,在一次的上書中,曾秉正的奏摺中又出現了直指朱元璋問題的內容,氣得朱元璋一氣之下,下旨將曾秉正罷官回鄉,讓他回老家好好的反省反省,看你還敢不敢如此不懂得君臣之禮了。那麼,就在這個時期,開頭所說的問題就來了——

清官回鄉無路費,無奈賣女兒湊錢,朱元璋:“不配為父母,殺了”

都知道,朱元璋在大明開國後,在對待百姓上,他非常的優待,而在官員方面,則及其嚴厲,官員們的俸祿都很低,而這曾秉正為官清廉,兩袖清風,因此,當他被朱元璋罷官後,想要從陝西回到江西南昌老家時,口袋所剩銀兩卻連路費都不夠,長途漫漫,總不能走回南昌吧?最後,曾秉正無法,便將年僅4歲的女兒賣了,湊足了路費才打道回鄉。

而恰好這賣女的事情傳到了朱元璋的耳朵裡,朱元璋頓時龍顏大怒,在他看來,朝廷每年發給官員們的俸祿,足夠讓他們過上體面的生活,何至於沒有路費去賣女,而曾秉正還是一代廉吏,如此滿口仁義道德的人,卻做出如此有違倫常的賣兒行徑來。氣得朱元璋當場是破口大罵,下了一道聖旨:“將曾秉正處以極刑!既然他賣兒賣女,那麼,以後也不配再為人父母了!”

清官回鄉無路費,無奈賣女兒湊錢,朱元璋:“不配為父母,殺了”

其實,以平常人的眼光看待,曾秉正賣女湊路費完全令人無比的氣憤,朱元璋下旨殺他,可謂是罪有應得,應該人人喊打的對象,可是,如果你全面瞭解當時的背景,或許你會有另外的思考,覺得曾秉正是無辜的,也是無奈的,那是為何呢?

在當時,曾秉正雖為三品大員,每年有35石糧食的收入,按說這日子也應該還可以,不敢說大富大貴,但至少吃喝不愁,可事實上並非這麼簡單,朱元璋為了推動經濟的發展,特地下令印製一種名為“寶鈔”的紙幣,可老百姓們怕貶值,沒人要收,而是一貫用以金銀做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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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為了寶鈔能普遍化,推行下去,朝廷便將目光投向了各級官員,將這些寶鈔作為俸祿,應用在官員們的身上,可當時的情況是,不僅老百姓不認可,這寶鈔還連連貶值,而官員們手中的寶鈔最終能兌換到的實物,少了很多,間接性的讓官員們變得越來越窮!

而曾秉正也就是在這樣的時期下,才無奈的賣女湊路費,不然真心無法返回家鄉,更何況當時朱元璋下旨,是有規定返鄉日期的,如果曾秉正不能按期歸鄉,那麼必然是誅滅九族的大罪,因此,我們也能從此事中窺測一二,朝廷為發展經濟而印製的寶鈔,並沒有起到了真正的作用,相反更是加深了通貨膨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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