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走路要小心!搞不好判刑+罚款!

大家是不是感觉在城市道路(不含高速路),行人永远是“弱势群体”,只要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是受害者!在此,小编奉劝大家,切莫有此想法,走路不看四周,低头专注看手机,小心惹上事端,判刑+罚款!

先来看国内最新的一例判决:

{2017年5月27日晚上8时左右,中山市一位行人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日前,该行人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低头族走路要小心!搞不好判刑+罚款!


判决前,女子家属支付摩托车方经济补偿20万元人民币!获得受害者谅解,是判缓刑的主要依据!

【行走时玩手机,致使摩托车出车祸】

低头族走路要小心!搞不好判刑+罚款!


这么,不知道你有什么要说的?这个判例应该成为,交通事故中的经典案例!建议国家以后要推出“行人上路强制险”,专门赔付由于行人走路造成的对他人和其他工具造成伤害后的赔付。不然要是遇到一个拿不出20万的行人,死者岂不白死啦!如果经济允许,建议行人也要购买“三责险”,额度买的高高的是膀大腰圆的,额度卖个30万是最低起步价!

对于,摩托车躲避行人,造成一死一伤,判定行人付主要责任?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底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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