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醫告官”案二審開庭

全國首例“醫告官”案二審開庭

2月1日上午9點30分,被稱為全國首例“醫告官”的訴訟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該案因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醫生江鳳林起訴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及長沙市政府而備受關注。二審追加患者家屬劉某白作為第三人。

門診室內醫患起衝突

2017年4月23日上午8點多,劉某白與父親陪同母親來醫院看老年科門診。由於其母親病情比較嚴重,江鳳林建議到急診掛號。

採納建議後,劉某白退號掛急診。半個小時後,劉某白的父親來到江鳳林診室,稱老伴需要住院,但急診科沒法辦住院手續,只能來找江鳳林。江鳳林表示拒絕,理由是病患已經轉至急診病室,自然得由急診科來辦住院。

劉某白的父親怒了,拍桌子與江鳳林理論。爭執之間,劉某白趕到診室,雙方發生衝突。僅1分鐘左右,江鳳林的眼鏡掉落在地上,人也受了傷。

由於劉某白的行為導致診療被迫停止,30多個號源無法開放,部分已掛號患者無法就診而被迫退號。

事發後,醫院方報了警。警方以“擾亂單位秩序”為由,對劉某白處以500元罰款。

江鳳林認為,這樣的處罰太輕,向市政府申請複議。令江鳳林沒想到的是,複議之後,警方重新做出了處罰決定,認為“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本身就涵蓋了採取推拉、糾纏、辱罵、圍攻單位人員等行為,故將劉某白的處罰降至200元。

醫患糾紛引來“醫告官”

“這樣的行為等於是故意傷害。”江鳳林認為,警方在作出第二次處罰決定後,未依法將《處罰決定書》送給自己,而政府部門的複議也未依法糾正相關錯誤,也屬違法。

於是江鳳林將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長沙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並追加劉某白為該案第三人,訴請法院依法撤銷相關的決定文書,並對劉某白重新作出處罰。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證人看到了劉某白用手抓向江鳳林,但並未看見實際是否有擊打江鳳林的行為,多方綜合,事發時更符合雙方拉扯、推搡過程中造成損傷的情形。劉某白的行為屬於擾亂單位秩序違法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公安機關處罰200元依法合規,相關的決定文書亦是合法的,也應送達到單位,而不是江鳳林個人。

故此,一審法院依法駁回了江鳳林的全部訴訟請求。江鳳林表示不服,向長沙市中級人民院提起了上訴。

“推搡還是毆打”成爭議焦點

2月1日上午9點半,該案的二審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3個小時的庭審中,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集中在“劉某白的行為是推搡還是毆打”。

“如果是推搡,那為什麼我的代理人臉部會出現紅腫?”原告方代理律師認為,嶽麓區公安分局作出的處罰決定的認定事實是錯誤的,僅採信了第三人的一面之詞。

被告方則訴請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江鳳林的所有訴求。市政府和嶽麓公安分局均表示所有的決定文書都是依照法定程序來操作的,也會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庭上,劉某白也多次向江鳳林表達了歉意,願意賠償相關損失,“我們也是書香門第,與江醫生無怨無仇。趕早來排隊掛專家號,結果不能住院,這才做出了衝動之舉。”

由於雙方證據仍需進一步核實,法庭將擇日進行宣判。

■記者 楊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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