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負責人 “出庭”又“出聲”,普通老百姓“告官”能“見官”


金昌中院 | 行政負責人 “出庭”又“出聲”,普通老百姓“告官”能“見官”

3月10日下午,金昌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祝某某與被上訴人永昌縣公安局、金昌市公安局公安行政處罰一案,市、縣公安局各派一名副局長分別代表所在行政機關出庭應訴。這是今年該院審理的二審行政訴訟案件中,首次由行政機關負責同志出庭應訴案件。

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充分闡述了事實和法律依據,庭審有序進行。市、縣公安局出庭應訴的負責同志積極參與庭審活動,並在最後陳述環節表示,通過此次庭審,與行政相對人平等參加訴訟活動,共同維護司法權威,充分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行政機關負責同志出庭應訴,既是對群眾和法律的尊重,也有利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展示良好法治政府形象、實質化解“官民”矛盾。

此次庭審啟用庭審直播方式進行,市、縣公安局部分民警參加旁聽,起到了較好的示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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