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啟動改革開放40週年新晉商信用人物申報工作

太原:啟動改革開放40週年新晉商信用人物申報工作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社會信用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2014)21號》及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中編辦聯合下發的《關於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明確提出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應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行政事項中要求市場主體出具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對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產品質量、醫療衛生、工程建設、教育科研、電子商務、股權投資、融資擔保等重點領域推進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

太原:啟動改革開放40週年新晉商信用人物申報工作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行業公共信息平臺建設指導意見(試行)》(簡稱《指導意見》),為了推動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行業紅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使守信者一路綠燈,失信者處處受限,推進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培育一批高素質的信用企業,我中心決定繼續開展改革開放40週年(山西)“新晉商立信示範企業”及“新晉商信用人物”的申報工作,具體工作由我中心信用服務部負責,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背景

改革開放40週年(山西)“新晉商立信示範企業”及“新晉商信用人物”的申報工作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及國家各部委對於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相關部署及要求,由新晉商信用認證中心負責實施的企業及個人信用認證服務,是對企業及企業家基本信息、綜合指標、資質品牌、管理狀況、財務指標、信用記錄等各個方面行為能力和品德進行全方位的評價,最終根據評級結果頒發相應級別的統一制式、唯一編號的牌匾、獎盃和證書,是企業信用、經營、品牌等多方面綜合實力的體現。

二:申報條件

(1)依法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2))非即將關、停的企業,企業處於持續經營狀態。

(3)實際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行政管理機構通報記錄及重大投訴記錄。

三:申報材料

(1)改革開放40週年(山西)“新晉商立信示範企業”申報表一份(加蓋公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及企業相關資質和榮譽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

(3)企業信用承諾書及誠信自律宣言(加蓋公章)

四:榮譽設置

  1. 改革開放40週年(山西)“新晉商立信示範企業”獎牌及證書
  2. 改革開放40週年(山西)“新晉商信用人物”獎盃及證書

五:認證價值

1、對於獲得改革開放40週年(山西)“新晉商立信示範企業”榮譽的企業,由新晉商信用認證中心頒發統一編號認證的獎牌及證書。

2、對於簽訂企業家誠信自律宣言的企業頒發,改革開放40週年(山西)“新晉商信用人物”獎盃及證書。

3、對於獲得以上榮譽的企業與企業家,榮譽結果將在中國信用315網官網及《市場信息報》媒體上發佈,並將評價結果錄入多家信用評價數據庫終身聯網查詢。

六:信用應用

獲得的信用榮譽證書將作為企業進入政府採購、項目招投標的重要參考及加分依據。將評審通過的信用企業重點向上下游政府、協會、商會進行推薦,引導企業參與重點市場開發活動,並與其它商會、協會開展合作,建立本行業上下游交易夥伴信用數據庫,為獲證企業提供防範信用風險服務.

七、申報時間

  1. 2019年1月4日---2019年2月28日

七:頒獎時間

  1. 2019年3月15日 (山西 太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