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溧水法院為51名破產企業職工追回工資80餘萬元

「以案释法」溧水法院为51名破产企业职工追回工资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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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溧水法院为51名破产企业职工追回工资80余万元
「以案释法」溧水法院为51名破产企业职工追回工资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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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1日,南京天鑫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鑫公司”)51名職工至溧水法院領取了被天鑫公司拖欠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80餘萬。

發放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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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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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鑫公司破產清算案受理前,各職工工資已拖欠兩年多時間,職工矛盾十分突出,多次發生上訪事件。溧水法院在受理破產清算案件後,一方面向職工做好法律釋明和情緒安撫工作,另一發面積極協調相關職能部門,確定天鑫公司的拆遷補償方案及金額。為了能夠讓職工儘早拿到被拖欠的工資,過一個舒心的春節,在獲得部分拆遷補償款後,溧水法院立即要求管理人提請各債權人表決《職工債權先行支付方案》。在該方案表決通過後,優先對職工債權進行了清償,解決了天鑫公司遺留多年的職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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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們在領取到拖欠多年的工資後,紛紛向溧水法院表示感謝,並將兩面分別書有“懷愛民之心,辦利民之事”“妥善審理破產案件,依法維護職工權益”的錦旗送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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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溧水法院通過組建專業審判團隊、院庭長擔任審判長辦理破產案件、構建法院聯動機制、積極推進破產管理人選任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等多項舉措,在處置殭屍企業、化解過剩產能、依法平等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方面作出了一些探索和努力,為地方經濟發展作出貢獻。此次,溧水法院在依法推進天鑫公司破產案的同時,把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放在優先位置,有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讓人民群眾在寒冬中感受到了融融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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