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接受徐少華辭去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接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部分組成人員和省十二屆人大部分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辭職請求的決定
(2017年1月22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
接受黃龍雲辭去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
接受張廣寧辭去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
接受李志紅、陳偉雄辭去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林浩坤辭去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周麗瓊辭去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朱小靈辭去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陳耀光辭去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梁萬里辭去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陳俊鳳辭去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許光超、楊建初辭去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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