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將要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重磅新規來了!

《江蘇省不動產登記條例》

今年5月1起開始實施

未來國家、省、市、縣

四級登記信息實現共享↓↓


江蘇將要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1月23日,《江蘇省不動產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19年1月9日通過,並予以公佈,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江蘇省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列明不同類型的不動產權利

《條例》所稱的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包括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預告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和查封登記等。

其中,列明瞭不同類型的不動產權利,依照國家和條例規定辦理登記↓↓↓

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灘塗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等。

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現共享

根據《條例》規定,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省不動產登記工作,並作為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辦理省政府確定的國有重點林區森林、林木和林地,省政府批准的用海、用島和無居民海島的不動產登記。

同時,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將不動產登記信息納入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條例》明確相關法律責任

《條例》還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比如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未按期申請房屋所有權不動產首次登記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江蘇將要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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