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節:“三三制”集中供養模式切實提高失能人員家庭脫貧質量

失能人員生活長期不能自理、需要專人照顧、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等問題,嚴重束縛並拖累貧困家庭脫貧致富。在脫貧攻堅大排查、大走訪、大調研過程中,奉節縣摸排出失能貧困人員948戶1013人,佔因殘致貧比例超過51%,佔因病致貧比例為12.3%。針對這一情況,奉節縣積極探索新途徑,採取集中供養方式解決失能貧困家庭扶貧脫貧問題,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完成投資3000萬元建設永樂、吐祥、草堂三個養護中心,入住460位失能人員,釋放680餘個家庭勞動力,每年增收2600餘萬元。到2018年底,全縣失能人員供養床位將達到1000餘張,實現貧困家庭失能人員應養盡養,有效解決失能人員貧困家庭的後顧之憂。

一、“三嚴格”促進“三建立”。一是嚴格執行,創建集中供養模式。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貧困家庭和農村五保失能人員“政府兜底保障、釋放勞動能力、助推脫貧攻堅”集中供養模式,把此作為政府兜底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事業,認真研究出臺《奉節縣孤殘困難家庭失能人員集中生活幫扶試行辦法》,採取“試點先行、規範管理、財政託底、購買服務、整體帶動”的方式,有效減輕貧困家庭勞動力負擔。二是嚴格程序,建立准入門檻標準。從殘疾、低保、五保等數據庫篩選出准入人員,由縣民政和殘聯—鎮街—村社三級把關審核,對每個申報家庭採取申報、核實、審批、公示四步工作程序,確保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農村五保、農村居住的城市“三無”人員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員(因病需治療的除外)且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農村低保標準線2倍以下(5520元/年)的每個申請人員符合集中供養條件。三是嚴格退出,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建立恢復自理能力退出機制,規定集中供養的失能人員通過康復治療恢復自理能力後,由其家人接回照顧。建立追蹤回訪制度,對貧困家庭勞動力務工和產業收入進行定期回訪,對情況變化後不再符合集中供養救助條件的,或其家庭已脫貧且有供養能力的,該失能人員退出政府兜底保障體系,家屬將其接回家或轉送民辦福利機構。如仍需在入住供養中心,則實行成本核算,有償服務。

二、“三突出”促進“三轉變”。一是突出規範管理,由生存照管轉向專業護理。改變原有分散的家庭照管方式,根據供養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或實行勞務外包,按1∶7的比例聘請專業護理服務人員,加強護理人員職業培訓,推進規範化護理服務。為入住失能人員建立動態管理檔案,實行“一人一檔”,生活費用和日常管護實行臺賬管理。入住對象、監護人、鄉鎮(街道)與養護機構簽訂“四方協議”,防範道德和法律風險。二是突出兜底保障,由家庭負擔轉向政府兜底。整合扶貧、五保、低保、社會救助、慈善捐款等資金,參照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按每名失能人員1500元/月的標準(逐年提高比例)統一撥付,失能人員家庭不承擔入住費用。入住的失能人員不再重複享受政府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三是突出統籌到位,由無限救濟轉向有限幫扶。對失能人員及家庭在醫療幫扶、再就業培訓、教育減免等方面提供相應幫扶,指派醫生定時負責失能人員身體檢查和常見病處理,重大疾病由政府採取醫療救助方式對其進行幫扶。定期組織縣內優秀企業、慈善機構集中為貧困家庭失能人員“獻愛心”。

三、“三釋放”促進“三帶動”。一是釋放崗位帶動公益性就業。每增加3名失能人員就業將增加1名公益性護理崗位,這個崗位同時優先向失能人員家庭就業人員傾斜,實現月均工資收入2000元/人,有效帶動貧困家庭脫貧致富。二是釋放勞動力帶動社會性就業。平均每集中供養1名失能人員,將釋放2名以上勞動力,極大促進其到外地務工或本地就業。如,公平鎮桂壩村丁澤明集中供養後,妻兒到湖北外出務工,每月收入4000元,實現就業脫貧。三是釋放潛能帶動自主性創業。失能貧困人員送入集中供養中心後,失能貧困家庭成員充分發揮自身技術能力、地理優勢和依託各項優惠政策,積極走出一條自主創業脫貧致富之路。如,白帝鎮雞山村二組饒福壽將女兒送入永樂集中供養養護中心後,養牛21頭,逐步實現創業脫貧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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