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67歲失獨母親懷上雙胞胎卻被各個醫院拒收,你怎麼看?

濤說大世界


對事件評論,必須以事實為根據。所以在回答問題前,先了解一下這位67歲失獨母親的情況。

2014年,63歲的張恆(化名)34歲獨子因車禍喪生。當收養孩子未能如願後,2017決定接種試管嬰兒,聯繫有關專家後,開始鍛鍊身體。今年6月,張恆去臺灣醫院接種試管嬰兒成功,後檢測確定為雙胞胎。

回到北京去寶島婦產醫院被查出患有妊娠高血壓,張恆屬於高危產婦,按有關規定,轉到北醫三院。該醫院醫生覺得血壓高,生產風險大,建議張恆停止妊娠,張恆不同意作引產。轉到北京婦產醫院,給出相同建議。提議張恆去朝陽醫院,張恆不願去。

張恆以前有過三次懷孕,第一次流產,第二次懷孕生下兒子。第三次意外懷孕流產,都是在朝陽醫院進行。

據張恆說,有關部門向各醫院發過通知,通報張恆病例,要求張恆就診時必須上報。目前,張恆不敢去醫院進行產檢,在家休養。

根據以上信息,整個事件涉及了兩個特殊群體:

“失獨老人”:這個特殊的群體,直接原因是意外或疾病失去獨生子女造成的,間接原因是因為我國人口多實行“計劃生育”造成的,國家應該出臺相關政策,一方面提供合適平臺引導“失獨老人”積極融入社會,另一方面鼓勵更多個人或社會團體多給“失獨老人”關愛,讓“失獨老人”感受到社會的溫暖和意識到自己的生存價值。

“未婚大齡青年”:張恆兒子34歲了還未結婚生子,如果她兒子早點結婚生子,那麼有了孫子或孫女,張恆就有了精神寄託,晚年也能享受天倫之樂。現在年輕人結婚晚已經是一個普遍現象。現在要結婚,起碼要有房,有的還要買車,給女方財禮。年輕時根本沒有條件結婚,等有了一定條件可以結婚往往都三十多歲了。四十多歲沒結婚的大有人在。

這個事件之所以會引起大家爭論,主要是兩點:1、張恆拒絕引產,堅持要生下孩子。2、醫院堅持建議張恆停止妊娠,拒絕給張恆產檢。

先談第一點,張恆老年“失獨”,想通過生一個孩子來給自己希望,從而緩解喪子之痛。儘管這理由令人同情,但根據她的自身情況,我是持反對意見的。

1、張恆身體狀況不允許:女性40歲懷孕都已是高齡產婦,有生命危險,而張恆67歲了,懷的還是雙胞胎,危險會更大;張恆有妊娠高血壓,是高危產婦;張恆以前懷過三次孕,第一次和第三次流產,極可能流產,不值得冒險。2、年齡大,又有病,以前還兩次流產,怕生下不健康的孩子。3、張恆夫妻兩人近七十歲了,怎麼能照顧好兩個年幼的孩子。年輕夫婦照顧一個都費勁,更何況年老的還要照顧兩個?4、張恆如果開了先例,難保不會有多人效仿。那就會造成很大的社會問題。

再來談第二點,醫院建議張恆停止妊娠沒錯,至於問題中說被各個醫院拒收並不確切。為什麼這麼說呢?各個醫院醫生只是拒絕產檢,沒有拒收,如果張恆同意引產,任何一個醫院馬上可以接收。如果醫院同意了產檢,那還怎麼阻止張恆生孩子?最後只能等著固執的張恆冒著生命危險生孩子,還有可能是不健康的孩子。哪個醫院,哪個醫生負得起失敗的責任?另外,張恆還沒到生孩子的時候。如果到生孩子時醫院拒絕為張恆接生,那麼醫院將被輿論譴責,還將被有關部門處罰,有關責任人也將被追究責任。

大家指責醫院,其實是支持了張恆生孩子的決定,把她要求產檢當成是合理的。如果認為生孩子決定是錯的,那麼產檢要求就是不合理,拒絕產檢就沒錯。至於說有關部門給各醫院發通知,通告張恆病例,要求張恆就診時上報,這也沒什麼錯啊,這件事影響那麼大,處理不好會對醫院及上級主管部門有嚴重的負面影響,很多人會受處罰,誰敢不重視?

當然,當胎兒大到不適合引產了,醫院就沒有理由拒絕產檢要求。否則就是對三條命不負責任。


迷失者樂園


對於67歲失獨母親懷上雙胞胎卻被各個醫院拒收,你怎麼看?

首先恭喜這位準媽媽。雖然萬里長征只邁出第一步。

生孩子是一種個人意願,也是一種公民權利。在沒有違反國家法律,也嚴格的醫學禁忌症的情況下,即使高齡,產婦的這種權利和意願也應該得到充分尊重。

如果,真像傳言中所說,北京衛生行政管理機構通報各醫院“拒收”這位準媽媽,的確似有不妥。

即使不是拒收,僅是使用“軟”手段“引導”(逼迫)這位準媽媽終止妊娠,似乎也涉嫌過度干預。

法無禁止

首先,調節社會關係最基本的是法律,當代法律體系下,“法無禁止即人的自由和權利”。

誠如這位準媽媽所說,“(我國)沒有法律說多大歲數的人不能 生孩子”。

這位高齡準媽媽既沒有違法國家法律,高齡在醫學上也不是絕對禁忌症,因此,懷孕生孩子是她的權利。

這個問題,答主之前討論過,答案是:當然有。

但是拒診是由條件的。

比如,沒有能力和條件處置的疾病的,應該“拒診”並建議甚至推薦到相應的上級醫院。

某些特殊疾病,應該到指定醫院的,比如,傳染病。

病人嚴重不配合,沒法進行正常診療活動的。

患者或家屬提出包括違反醫療規範和道德等的非分要求的,等。

以這位準媽媽來說,在大陸多番輾轉後才在臺灣進行試管嬰兒成功懷孕。這實質上就意味著,她曾經被很多生殖中心拒診。

但是,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總體上講,醫院沒有拒診的權力。

像這位準媽媽的高齡妊娠,只要是有條件的醫院,都應該沒有拒診的理由。

衛生行政機關有沒有干預的權力

衛生行政機關當然有權利干預所屬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

具體到對高齡妊娠,世界上有的國家有專門立法進行限制。

比如,上世紀90年代,法國就批准了一項禁止絕經後妊娠的法案,當時的法國衛生部長說,“絕經後妊娠......對母親和孩子的健康是不道德的,也是危險的”。意大利雖然沒有國家法律,醫師和牙醫協會卻制定行業規範,禁止其成員為50歲及以上的女性提供輔助生育治療。

當然,有的國家雖然沒有法律規定,一些醫療機構自己制定了高齡妊娠的年齡限制。

在我國,目前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因而這位準媽媽並沒有違法國家法律,我國醫療規範中也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因而高齡妊娠也不是醫學上的禁忌症。

但是,這位準媽媽一方面是超高齡,另一方面也被診斷為妊高症,屬於高危妊娠。

行政機關雖然沒有理由直接干預醫療機構針對她這一個個體的具體診療,但是卻可以針對這一類狀況來規範和引導醫療機構。

比如,要求高危妊娠的產前檢查和分娩,必須在有條件的三甲醫院。

北京衛生部門如果出於這種原因進行通報,規範醫療機構的行為,似無不妥。

如果像傳言所說,通告醫療機構“拒診”,或“逼迫”終止妊娠,則是不應該的。

醫療機構所能做的

醫療機構所能做的自然應該是醫學範圍內的事情,主要體現在,對這位高齡產婦的盡到最大限度的告知義務:

詳細告知如此高齡妊娠生產即將面臨的種種狀況,主要是醫療風險。

在確保該產婦和家人充分理解和諒解的前提下,制定高於一般妊娠的產前和圍產期系列規劃,並督促執行,力爭儘可能降低未來的醫療風險。

絕經後妊娠的醫學風險

自然狀態下,女性孕產能力隨著年齡急劇下降。在34歲以下,大約僅有10%的女性無法達到自然生育,當≥45歲後,87%的女性不能自然生育,絕經後僅有極其偶然的機會可能懷孕。

但是,人工輔助生育技術,即通常說的試管嬰兒,徹底打破了女性自然生育的生物鐘。早在上世紀80、90年代,研究就發現絕經後女性子宮內膜仍對生殖激素的刺激產生反應,給予外源性激素替代療法,子宮內膜可以達到胚胎植入的條件,並可以孕育胚胎直到足月分娩。

因而,這一技術開始用於滿足絕經後女性的生育要求。

但是,對於適宜的潛在50歲以上孕婦需要經過嚴格的醫學篩查,排除一些不宜生育的狀況和疾病。

然後還要充分告知患者所可能遭遇的一切風險,包括產婦自身的併發症,胚胎丟失,更主要的胎兒不良後果等。

這些風險具體有哪些呢?

比如,早在2002年,美國醫學會雜誌一項報道對南加州大學輔助生殖技術中心1991-2001年間所有接受卵子捐贈的年齡超過50歲的病例進行了分析。

77名年齡在50至63歲的絕經後女性總共接受121個胚胎移植,有55例獲得臨床妊娠,臨床妊娠率為45.5%。

總共45名活產嬰兒中,單胎31名,雙胎12名,三胎2名。新生兒出生後評價(Apgar評分)優良。

所有活產嬰兒中,78%通過剖腹產分娩。

妊高症和先兆子癇時最常見的併發症。其中輕度先兆子癇發生率為25%,嚴重先兆子癇發病率為10%。55歲以上年齡組中,先兆子癇發生率更高。

妊娠期糖尿病是另一種常見症(17.5%,少數需要使用胰島素治療。

個別病例在分娩期間遭遇需要緊急處理的情況,沒有新生兒或孕產婦死亡。

總體上,50歲以上女性成功臨床妊娠和最終生出活產嬰兒的機會並不顯著低於育齡期女性的試管嬰兒,期間最大風險是妊高症和先兆子癇,以及高剖腹產率。

當然,後來的一些研究發現,絕經後女性採用試管嬰兒技術成功懷孕的機會也隨著年齡顯著降低。

總之,絕經後女性妊娠分娩,雖然面臨更高的風險,但是隻要經過嚴密的篩查,這種風險總體上可控的,並非醫學上的絕對禁忌症。

世界上絕經後女性成功孕產的事例

目前,世界上絕經後女性成功孕產最高年齡記錄是2016年印度一位婦女,在婚後46年,72歲高齡,生下了她與她79歲丈夫的第一個孩子,成為世界上最高齡產婦,而且還是初產婦。

此前的記錄是,2006年,也是一名印度女性,在70歲高齡生下健康孩子,成為當時世界上最高齡的產婦。

世界最高齡多胞胎產婦也是一位印度女性,於2010年在66歲高齡生下兩女一男。不幸的是其中一個女兒在出生幾周後夭折。

而且,以上三項世界紀錄都出自印度同一家生育診所。

與無錫記者作家吳夢挾重度肺動脈高壓醫學上這一絕對妊娠禁忌症、“綁架”無錫市人民醫院,乃至整個江蘇醫學界相比,67歲高齡妊娠並非醫學上絕對的禁忌症,北京衛生行政機關和相關醫療機構,何妨也被67歲高齡雙胞胎孕婦“綁架”一回,放這位67歲孕婦腹中的一對雙胞胎一條生路


掙脫枷鎖的囚徒


沒有擔當,只有利益。擔風險的事不幹,搞大錢的事搶著幹。社會責任一毛錢也不願意擔當,還聯合大家一起都不擔當。這些是什麼人?是不是已經成氣候了聯起手來了的奸商?

當然這些行內的人一定會譴責67歲的張恆的“瘋狂行為”,用儀器數據說明她患有多種慢性病,老年病。然後證明這事是張恆的錯。

我也猜想還有“社會學專家”也一定會譴責67遂的張恆的“不負責任行為”,幫張恆算一筆賬,她要87歲孩子才20歲,97歲孩子才30歲。如果張恆去世早了,不就給祖國增加負擔了嗎?


看起來這些都對,但是有個問題無法解釋:

她失去了孩子之後,為了再養育一個孩子,做了很多極限運動,並且花費了20多萬。花錢做人工受孕的時候,醫院們為什麼就把人家的錢笑納了,不譴責人家的“瘋狂”,更加不通知行內人?是不是幾十萬的營業額還是挺誘人的,先收了再說?

在網友的提醒下,發現試管嬰兒是在臺灣做的,這事可麻煩了。大陸孕婦去臺灣做生產,這個行不行呢?

是不是臺灣方面派一個專家團過來處理此事?


還有一個不合理:

現在人家已經懷了雙胞胎,雖然是67歲了,但是生孩子這個事情,我想並沒有太大的難度。所以,張恆口中的“被封殺”或許並不完整,主要還是“風險”與“收益”問題。

假如張恆現在宣佈並公正:第一懸賞200萬找醫院接生。第二萬一出現狀況,醫院不擔責。那麼,我想馬上就有醫院跳出來承擔這個“重大的課題”,因為搞得成還是搞不成都有錢賺,萬一搞成了還可以“吹一把”。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救死扶傷是醫院的本分,如果只願意獲取利益,不願意擔責,那麼跟醫療事業的所謂的職責背道而馳了。無論張恆是否瘋狂,無論她又是否負責任,這些根本就不是醫院所關心的問題,醫院要做的是竭盡全力把張恆生孩子的事情辦好。

希望還有懂道理的醫院站出來,一旦你們站出來了,收穫的是“顧客們”信任的目光。


老龔說勢


這是一個極其沉痛的話題。失獨老人已經成為一個被社會關注的焦點,如何解決他們的養老和心理問題,始終是一個備受關注和充滿爭議的話題。

失獨,指的是失去獨生子女。受歷史因素的影響,八九十年代產生了一大批獨生子女家庭,孩子成為家庭的核心和希望。然而,受疾病和意外影響,有不少獨生子女離世,留下充滿悲痛與孤獨的老人。

有些失獨老人曾在生育後做了節育手術,再加上年齡、生理和經濟等因素的原因,許多失獨老人很難再生育子女。不過,也有些失獨家庭鼓起勇氣嘗試要再生孩子。

問題中的這位六十七歲的失獨母親,就是眾多悲劇家庭中的縮影。2014年,張某的獨生子因車禍去世,給自己和家庭帶來的巨大創傷。酷愛孩子的母親決定再行生育,又不想違法代孕和抱養孩子,於是用幾近自虐的方式鍛鍊身體,以便做是嬰兒。

然而,費勁周折的失獨母親成功懷上雙胞胎後,卻因自己身體的原因,而被各大醫院拒收。畢竟,患有不少慢性病、老年病的六十七歲雙胞胎高齡孕婦,將會面臨著巨大風險。

面對這一問題,自然是十分辛酸和無奈。人生之痛,莫過於老年喪子,白髮人送黑髮人之後,想再要可孩子,也是人之常情。而這位高齡孕婦的毅力和勇氣也著實令人欽佩。

從照片來看,其家庭條件較為優越,對於撫養孩子看起來並非什麼太大的問題。不過,從年齡來看,如果六十七,甚至是六十八雖成功生育,那麼兩個孩子將面臨著什麼樣的家庭環境呢?

孩子入學後,母親已然七十多歲,而到孩子成人時,父母已經是八十多的高齡。從這一點來講,似乎又是非常自私的。只是,生育女子也是每個人的權利,何況失獨母親已然承受了這麼多的痛苦。

在此,只能希望這位母親能夠身體安康,兩個孩子也早些平安誕生。至於其他的問題,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很難做太多評判。願世間多一些幸福平安,少一些孤獨困苦吧!


碣石樵子


想要個孩子真的是無可厚非,全部的希望寄託在孩子身上,可是孩子卻先一步去世,白髮人送黑髮人是世間最悲哀的事情。這種痛苦可以使人一夜之間愁白了頭,很多夫妻受不了這樣的打擊,整天渾渾噩噩,虛度為數不多的時光。

保大人還是保孩子,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

67歲的高齡,這在世界上都是生產難題。先不說孩子出生以後會不會有健康和智力上的缺陷。單說這個歲數生產就會面對很多困難,尤其是患者本身就有高血壓,這在生產的時候就是一個過不去的坎。

大部分超過35歲的產婦,生孩子就會有高血壓出現。而血壓高,心跳快,這樣的醫學指標是不可能進產房的。孕婦高血壓如果進行剖腹產,容易止不住血的。而注射麻藥也會遇到很多麻煩,總之,面對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時候,其老伴該如何選擇?

孩子怎麼克服同學的流言蜚語?

我有個同學,18歲的時候,母親已經67歲了。他是轉學過來的,原本都是不知道的,有一次開家長會,他媽媽過來,我們才知道。最初不明白背後故事的我們,經常笑話他,他也不說不解釋。時間長大家都疏遠了他。一次他可能壓力過大了,買了兩斤散裝的白酒和一些老奶奶花生豆,在寢室自己喝了起來。然後講述了他媽媽因為想要個兒子,在有三個姐姐的情況下,在眾多人反對的情況之下還是生了他。他從小就經常被別人嘲笑,但是他很理解他的母親。只是這樣的壓力讓他承受,他還是有一些想不開。


那天知道他故事的我們,也都陪他喝了白酒,其中有一個同學喝多了,告訴他不要再難過了,他說“你別哭了,北京奧運都成功了,08年我們贏了”…至今想起這個事來,還是想笑。

孩子的學習生活怎麼辦?

孩子出生沒多久,他們夫妻也快70了。月子期間孩子的哭鬧怎麼解決?滿月期間,孩子也確實很難照顧,因為他們夫妻本就是老年人了,也到了需要照顧的年紀了。

未來他們80多歲,孩子卻正在學業攀爬的階段。孩子肯定能感受到父母的愛。可是光也愛不行啊,一個孩子到大學畢業,需要多少資金和精力,而這些恰恰被夫妻的歲數牽絆了。


老兩口說,自己姐姐家的孩子40多歲,能幫忙照顧。可是人家也有孩子的吧,人家外孫出生以後,還要幫忙照顧,哪裡有時間和精力照顧你的孩子呢?

盲目攀比國外高齡產婦,卻不知道身體條件不同?

我們常常會說,吃豬肉的打不過吃牛羊肉的。其實細品品確實有道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同外國人的身體條件在逐步拉進距離。但是很多人,因為基因的原因,還是沒有國外人“抗造”,而且高齡產婦對於國外也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國內只有少數醫院能夠達到高端水平,而人家卻不敢輕易接手,畢竟危險太大了!



通過去臺灣做試管,還有老婦人打扮談吐,可以預見其生活水平應該是很好的。畢竟在瀋陽做一個試管嬰兒不管成不成,都得數萬元,更別說去臺灣了。不過孩子成長的環境之中,光有錢也不行,還需要付出更多。

不過對於失獨家庭來說,尤其像他們夫妻這樣對孩子寄託全部的希望又被扼殺的人,確實很痛苦。人沒有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能沒有希望,不然和行屍走肉又有什麼區別?

他們並不是自私的,他們也肯定會對自己超高齡產婦的身份做了一定的研究。正常女性生孩子都是一隻腳邁進了鬼門關,別說他們了。所以不要用自私的話來刺激他們,如果做好的充足準備,又想為了孩子搏一搏,那麼去做又能怎麼樣呢?畢竟對莫些人來說,孩子就是活下去的希望啊!!!


獸醫新同學


獨生子遇難,爹媽眼哭瞎,六十七老媽,決定再生娃,為生孩健體,勇氣真可佳,耗資二十萬,付出重代價。試管懷雙胎,擔心又害怕,去醫院產檢,全都拒收她。



先不該接受,做配型幹啥?收人家鉅款,門不讓再踏,老太婆也是,年紀一大把,做人夠自私,老來還生娃,講優生優育,偏偏不聽話,未來風險多,有你苦掙扎。


但願老太婆,撐住別倒下,平安生下孩,多敬敬菩薩。只怕孩未大,母陰曹門跨。


彩雲飛01


關於這件事我看了完整版的報道了,說句心裡話,挺同情張女士的。但是也希望她能考慮一些非常現實的問題:

1.67歲產子,而且還是雙胞胎,這可能在我國尚屬首例,先不說技術上會遇到哪些問題,個人的身體是否能夠承受?自己的身體是否足夠健康?比如沒有高血壓、高血脂等問題。

2.假如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什麼意外情況,這個責任醫院該怎麼承擔?如果非常不幸的張女士出現什麼意外的話,生下來的孩子該怎麼辦?

3.就算一切都很順利,孩子生下來以後如果面對以後的生活?孩子3歲的時候,張女士已經70歲了,這麼大年齡能否給予孩子最好的照顧?

4.孩子上學以後,如何面對自己的同學?孩子以後肯定會受到其他孩子的白眼和歧視,這對於孩子來說公平嗎?

5.孩子如果長大到20歲,張女士都87歲高齡了,如果不幸的話,或許都不在這個世界了。到那個時候,孩子應該如何面對以後的生活?

6.年齡越大,身體機能肯定會下降,自己以後生個病需要照顧的話,孩子和自己,讓誰來照顧?

非常能理解張女士失獨以後的心情,也理解她現在的心裡想法,但是她的年齡確實有點高了,風險太大。如果她只有40歲左右,醫院肯定不會拒絕的。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說點實際的吧,老太太去臺灣做的試管嬰兒,如果在大陸不會給做,並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母親身體承受不住十月懷胎的艱辛,首先是對母體的摧殘,其次是對孩子的不負責,因為67歲高齡要想孕育出健康的孩子實在是概率很低,如果生下的孩子有缺陷怎麼辦呢?一對將近七十歲的老人如何去扶養兩個嗷嗷待哺的孩子?這真的是個太危險的行為!我不贊成老太太的做法,太一意孤行了,幾部考慮自己的身體和精力的承受能力,也不考慮將來孩子的感受和健康,只一味滿足自己的任性,我不能不說這是自私!醫院沒問題,如果一定要生,我給她出個招,去臺灣生!既然是在臺灣做的試管嬰兒,就去臺灣養胎和生產吧,也許真能成全了你呢。


銀髮人生


失獨大概是一個家庭面對的最難以接受的悲劇,無論孩子多大,白髮人送黑髮人都是無法承受的苦楚。

每一起醫療事故,哪怕是正常的,無法避免的死亡,都會對醫院造成很大的影響,救死扶傷是天職,但這個年代,誰還沒點兒私心?

而且這個年紀生育,需要面臨怎樣的風險不言而喻,醫院也沒有經驗和應對的技術能力,醫生也不是萬能的,沒有把握且風險極高,這樣的患者的確很難接收。無法承諾平安接產,那麼選擇不接納也情有可原。

愛,有的時候太過自私

法律沒有限定生育年齡的上限,所以六十多歲的老人同樣有生育的權利,這事本無錯。

但是即便孩子順利出生,健康成長,在這個社會中依舊有很多麻煩要面對。快七十為人父母,最現實的問題是,是否能夠陪伴孩子成年?至少走完童年?這事真沒法保證,如果不幸發生,孩子無依無靠,他的孤苦又該由誰來買單?老人一定程度彌補了失獨的悲傷和寂寞,但可曾為新到來的孩子考慮過?

即便可以一直陪伴,年齡的增長也很難保證養育孩子足夠的精力和體力。再有就是雖然社會日漸包容,但年齡如此懸殊,難免被人指點,孩子懂事後也有承受種種非議,這是很現實的問題。作為父母,可以說不在乎,但無法替孩子說不在乎。

真的很理解失去孩子的痛苦,但也應該理性思考,再生一個孩子,如果是作為替代品,如果是為了寬慰自己內心的痛苦,是否有些自私了?


愛陪娃的熊叔


為了自己為了孩子,還是省省心吧!把孩子生下來才是真正的自私。你要是40多歲還可以拼一把,都這歲數了,生下的孩子能有多幸福?搞不好以後就成了孤兒。就算沒成孤兒,也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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