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州扫黑办组织召开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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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常委会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2018.12.29”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精神,推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1月17日下午,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扫黑办主任滕朝辉主持召开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部署会。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州扫黑办全体成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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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滕朝辉传达了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听取了各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就扫黑除恶当前几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

滕朝辉在讲话中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工作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州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要精心组织,加大工作力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专班,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开展线索摸排工作;政法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迅速开展“雷霆行动”,为省“两会”及春节期间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自身或监管的行业领域乱象、乱源、乱点,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好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兑现奖励工作;做好扫黑除恶微信举报平台的发布、宣传工作,实现“三个全覆盖”,营造人人知晓的宣传氛围。

三要强化保障、形成强大合力。各成员单位要为本单位开展专项斗争工作提供好"人、财、物"等保障。按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分工及安排开展好“雷霆行动”,公安机关要对重点行业开展清查行动;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开展常态化治安巡逻。检察机关要加快案件批捕、起诉进度,集中批捕、起诉一批涉恶涉恶案件;审判机关要集中审理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案件。其它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州扫黑办专职副主任杨勇波就成员单位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指出各相关成员单位线索摸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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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吴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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